大山深处,不时传来阵阵怒号,两头猛兽在打架了。两只猛兽威力巨大,吼声震天,打得不可开交。
罗谦凝立山峰,深吸一口气,整个人飘然而起。
一个人在山峰之巅穿行近二个多小时,一阵狂奔之后,感觉轻松多了。再回到山下,他决定出去走一趟。
许若晴的事情,也不能一直拖着,不管结果如何,总得有个交代。
几个月时间,转眼已经入秋。
北方的季节,落叶纷飞,一阵风吹来,大街上纷纷扬扬。树叶飘落在行人头上,被行人打落。一名清洁工推着车子过来,将落叶扫进垃圾车里。
深秋的天空,北风呼呼,有人缩起脖子,冷得直打哆嗦。
许若晴穿上了高领的毛线,浅蓝色的牛仔裤,开着那辆最喜欢的法拉力,慢慢溜达在大街上。
顶蓬早已合上,几乎没人能够一眼认出她。
罗谦几个月没有消息了,许若晴心里一直很忐忑。过了这个冬天,马上就要进行大选,到时老爸一旦上位,自己可就是名正言顺的公主了。
这一切,对许若晴来说并不重要。她只是希望自己和罗谦的事情能有个结果。可这个结果,究竟是酸甜苦辣,她也说不清楚。
难道罗谦就这样走了?
车子开到郊区,许若晴下了车,拉了拉衣服出来。
秋风吹起她的衣裙,晰白的脸上,带着许些忧郁。
宽大的墨镜,遮住整张脸,许若晴望着那片湖水。
车载音乐依然响起,天簌之音从车窗飘来,“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许若晴听着这首歌,都入迷了。
这是她最喜欢的歌曲之一,百听不厌,平时开车出去,总要听一二回。
似乎没有什么更能恰切地体现她的心情,歌词那么美,声音那么动静。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许若晴车里的这首词,正是她自己录制的。
那种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的意境,让她深深地着迷了。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帮她录制这首歌的人说,她唱得比原唱还好听。
许若晴喜欢的不是自己的声音,而是这首歌的意境。
听着自己的歌曲,望着秋风中的落叶,居然泛起丝丝愁绪。
以前可以跟罗谦直接联系,现在罗谦基本不用电话了,想找他太难。许若晴站了很久,回到车上,躺在车里继续听音乐。
罗谦回来了,下了飞机,这次没有通知任何人来接机,正准备打个车回市区,有人在那边喊道,“谦哥,谦哥!”
扭头一看,唐孝廉冲着自己在挥手。
“谦哥,你怎么在这里?刚回天都吗?”书呆子唐孝廉很热情,主动跟罗谦打招呼。旁边一名中年男子给罗谦递烟,“罗兄弟吧,您好,幸会,幸会!”
罗谦摇摇手,对方马上自我介绍,“我是孝廉的朋友吴名江,早就听说过罗兄弟的大名,如雷贯耳。没想到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罗谦打量着对方,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个子不是太高,显得有些墩实。留着一个平头,手里的烟挺高档的,冬虫夏草。
“谢谢,我不抽烟。”
唐孝廉道:“名江也是我的朋友,既然这么巧遇上了,不如一起走吧!”
罗谦也不客气,跟唐孝廉上了车,他们两个坐后面,吴名江亲自开车。还有两名保镖,他们自己打车去了。
吴名江道,“罗兄弟,我可是经常听到您的大名,一直无缘得见啊,怎么样?今天我做主,给个面子吧!”
“下次吧,我还有事。”
第一次见面,罗谦当然不能满口答应。
再说他也不愁吃穿的,一般人的应酬,他真不想接。
唐孝廉道:“谦哥,别跟他客气,名江这家伙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既然他想请客,我们就狠狠宰他一顿。”
罗谦没接话。
吴名江道,“兄弟,你可别这样说我,搞得我象个暴发户似的。我是诚心想交罗兄弟这个朋友。罗兄弟,怎么样?表个态吧?”
罗谦看看表,“如果晚上没什么事可以考虑。”
此刻来天都,就是想见见许若晴。
要是碰到许若晴了,你们就是有天大的本事,罗谦也不出来玩了。吴名江一个劲地点头,“那行,那行,兄弟等您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