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混沌时代之前的远古时期,有很多仙王出世,他们手持仙器,不可一世,可谓风光一时,那个时代出现了许多辉煌的仙王,创立了不朽王朝,有的直接沿承到了今日,他们遗留下来的仙器就成为了不朽王朝的镇国之宝,一代代传承下去,只有实力最强者才有资格使用。
而那些没有自己势力的仙王,则会选择将仙器传承给自己的弟子,或是亲人,只有一部分仙王,他们战死在了大混沌时代,仙器都在大战之中磨灭了,留在了战场上,与其他寻常兵器无异,会被后世的鉴宝者发现,或者能成经一瞬间的传奇,但也只能供人鉴赏缅怀了,还能使用的几乎没有。
刘芒手上的仙器,绝大部分就是那个时代遗留至今的缺损品,经过修复,能发挥出一半的力量,而这一半的力量,在斗王手中也只能发挥一半左右。
但就算只有两成的功力,仙器也远远抢过了其他的兵器,这是一个仙王的手笔,绝非寻常兵器可比。
从金岛苏醒过来的仙王,看着刘芒的目光已经完全变了,那份觊觎与嫉妒跃然脸上,就差写着“杀人夺宝”四个字了。有时候刘芒甚至会想,如果是他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遇到现在的自己,肯定也会起这样的念头,推心置腹,身为仙王,自然不愿意一个小小斗王比自己还要强。
斗仙,那是可以将仙器的力量发挥到极致的存在,仙器在其手中,便如虎添翼,能极大增强自身的力量。就如雾仙面具,刘芒无法长时间使用,否则会极大消耗灵力,但斗仙以仙力使用,却可以一直佩戴不受影响。而天妖镜在刘芒手中,竭尽全力也只能抵御一次武技,但斗仙却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斗王与斗仙之间的壁障,就如同天堑一般,隔着一整条成仙之路。
仙王高声喝道:“无礼小辈,见到本仙王,还不将仙器献上?”
刘芒听着,心里暗忖:“好厚颜无耻的东西,知道我的法宝都是防御型的,有意让我先手,对付这样的老油子,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这一次,他将灵力催动到了极致,几乎是以一闪而至的速度施展着龙行之术,但并非朝着宫殿所在的方向,而是一路南下,往火岛所在之处前去。仙王飞驰追来,大声笑道:“刚刚苏醒就有人将这么多的极品仙器送上门来,真是老天眷顾,天助我也!”
稍有常识的武者都知道,没有斗王的速度能比得上斗仙,因为斗仙手中往往都捏着一种强大的身法,否则很难度过成仙劫,这样强大的身法都不逊色于龙行之术,能够轻而易举地追上刘芒。但仙王并没有这么做,他始终不紧不慢地跟在刘芒的身后,认定刘芒身上有更强的仙器还没有施展出来,这样施压,刘芒为了逃命势必要将更强的仙器祭出。
刘芒哪里不知道这仙王的想法?分明就是认为吃定了他,可自己这块老肉,却也不是那么容易嚼得动的。
火岛在望,他忽然爆发出业火热浪,全身被强大的烈焰所包裹,直接跌入火海之内。
“躲进业火海洋里么?这火也许可以刁难刁难斗王,对斗仙却没有任何威胁!”仙王毫不犹豫,紧跟下去,却没有注意到,一股新的力量正在里面体内苏醒。
仙王眉头一皱,终于开始发现不对劲,待他准备加速深入的时候,只感觉到一股气息在刘芒身上爆发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