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秀(1 / 2)

 )在夏初蕾的记忆中,只要有点名气的大学,大多数都是有这么一条非常充满人文气息的林荫道。89文学网她前世就读的那所大学这样,现在就读的这所也是如此。

拎着袋子漫步在这里,看着斑斑点点的阳光从树缝里撒下,落了一地的碎金,初蕾难得的起了童心,踮着脚尖去踩那些摇摆不定的光斑,直到后面传来清脆的叫声,“初蕾,初蕾。”

“致秀,你来了啊。”听到熟悉的叫唤声,夏初蕾一回头就看到梁致秀穿着蓝色的碎花裙子正往这边跑过来,提在手里的裙摆在晨光中飘荡的宛若一直翩然的蝴蝶,脸上不禁浮现出了笑容。

梁致秀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关系最好的一个朋友。来上课的第一天,在选修课堂上遇到与唐宛如有九分相似的梁致秀时,初蕾可被吓到了,还以为好朋友跟自己一起穿了呢。只是在这女孩子旁边坐了几节课,熟络了之后才认识到她跟宛如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唯一相似一点的,大概就是古道热肠了吧。

那天她因为包里装了太多的书,下课离开的时候不小心带子被崩断了,书撒了一地。急于离开的人很少注意到她的状况,甚至有人差点撞倒了弯腰拣书的她,连夏初蕾自己都无奈的想着放弃了,贴着墙等人流走过,心想着被踩脏就踩脏吧,安全第一。可是让她想不到的是,素昧平生的梁致秀发现了之后,就然大喝着让后面的人停下,主动帮她捡书。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情况,夏初蕾还觉得好笑。满课室的人被一个小女生吼的不敢动弹,呆立在那里的样子好玩极了,实际上后来梁致秀说到这件事的事后也忍不住吐舌头,“我叫出来之后自己也不好意思了,但是骑虎难下,还不得硬着皮头装若无其事的去帮你捡书,你没见我那个时候手抖的啊。倒是你,气定神闲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断了手带的包装书,那样子活像一个女王,一点儿都不觉得丢人。”

“有什么好丢脸的,我这么漂亮,难道还怕他们看不成?”夏初蕾听到梁致秀抱怨她们的初见时的场景,扬眉一笑,那种爽朗自信顾盼飞扬的神采,让梁致秀也不由得看呆了。

看着夏初蕾那嫣红的面颊,那对使无数男铜学倾倒的眼睛,梁致秀心里就不能不微微惊叹。从小她也被亲友们赞美“是个美人胎子”,可是站在初蕾面前,她仍然自叹不如。倒不完全是长相问题,而是除了长相之外,夏初蕾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无论多夸张的动作,到了她身上都变成了自然。她简直是天生的发光体,有她在的地方,没有人会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而其它漂亮的女生总会黯然失色。

家世良好,长相漂亮,学业优异,运动万能,这样完美的人理应受到别人的嫉妒的,但是让诧异的是夏初蕾的人缘却非常好,无论在同性还是异性之间都有非常多的簇拥者。她在大二演讲竞选学生会主席时,获得的票数刷新了学校记录,让她上一任的师兄师姐大呼幸好没有跟她在同一届竞选,要不然会死的非常难看。而同一届竞选的其它人,也在她大方谦逊的态度感受到了被重视,对她的傲人成绩并无半点不满。

这样一个人会跟自己成为好朋友,这让梁致秀非常意外,也非常荣幸。可是看着她在自己面前表现出的可爱和迷糊时,梁致秀又不由得觉得两个人成为朋友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等很久了吧。都怪我妈,早上我都说来不及了,还要炸什么韭菜合子让我带给你,真是麻烦死了。”梁致秀跑到初蕾面前才站住脚,一边抱怨,一边从手袋里拿出了一个包的紧紧的饭盒给她,“喏,运气真好,一出门就搭到了车,所以到现在还温着呢,倒杯水就可以吃。”

“梁妈妈炸的韭菜合子我最喜欢了,记得带我谢谢她啊。”夏初蕾欢喜的接过梁致秀带来的饭盒放在自己包里,然后看着她在那里一副嫌弃的样子,笑着去戳她的额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这么好手艺的一个妈妈还抱怨。你都不知道,我妈只会做西式的餐点,吃的我都快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