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真的在张家睡觉,我们自然会查,你在这里大喊大叫也没用。我问你,你认得这件东西吗?”孙福堂向旁边使了个眼色,一名警察来到孙二柱跟前,把那支翡翠凤头发簪出示给他。</p>
盯着发簪,孙二柱仔细端详,他想拿在手里看得更清楚些,但那名警察把眼一瞪,吓得他赶紧把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去。</p>
“不认得。”踌躇再三,孙二柱摇头否认。</p>
不认得?参与审问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对孙二柱的怀疑更加重了几分——在陈万仁这样的地方豪富眼中虽难入法眼,但在孙二柱这样的乡村货郎的货品中,肯定属于高档品,孙二柱不可能不特别在意,这支发簪或许真不是他那一支,可能让李茹男如此肯定确信是同一支,那么这支发簪至少在玉质,色泽,造型,雕功等方面极其相似,孙二柱并不是把发簪拿在手中仔细查看,以那样的距离,不可能分出连对珠宝首饰有相当研究的李茹男都分辨不出的细节,正常情况下,孙二柱应该回答“眼熟”或“看不清楚”,要求拿在手中仔细研究,但他的回答居然“不认得”,欲盖弥张,刻意掩饰,不是心虚又是什么?</p>
“你在撒谎!”李茹男直接了当地大声道。</p>
“呃”,主审的是陈万仁和孙福堂,我和李茹男则是在侧座旁听,孙二柱被抓来受审,慌乱紧张,光注意两位主审,没有留意到我们俩个,李茹男一话,他的眼光这才转到我们身上,马上认出了我们俩个,脑中一闪,想起在来这里的路上,李茹男曾经见过这支发簪,顿时心里一凉,脑中一片空白。</p>
“这支发簪大前天来雾灵山庄的时候我在你的货箱里见过,你敢没有吗?”李茹男严词质问。</p>
“这”孙二柱无言以对——否认是没有意义的,先不当时同车有张老汉和我在场,就算没有我们二人,一个是走村串乡的货郎,一个是从北平来的大姐,谁的话更让人相信,傻子也知道。</p>
无声即是默许,孙二柱不吭声,也就是没有否认李茹男曾在他的货箱里见过这支发簪的事实。</p>
“孙二柱,李姐既然曾在你的货箱里见过这支发簪,也就是这支发簪是你的。为什么否认见过这支发簪?别告诉我这支发簪太便宜,便宜到你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冷哼一声,孙福堂嘲讽的问道。他在心里几乎已经将这个人和杀人凶手画间上了等号。</p>
孙二柱脸色苍白,他脑子又不笨,虽然人家查案查到了什么他不知道,但拿出发簪审问自已,这支发簪肯定就和案件有关,自已若是不能合理解释这个问题,这些人就绝不可能放过自已。</p>
“这,发簪的样子都差不多,这一支未必就是我的那一支。”承认是惹祸上身,否认又难以自圆其,孙二柱眼珠连转,终于憋出这么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p>
还真是个问题。</p>
这只是一支非常普通的玉簪,上面并没有刻谁的名字,之前仔细看过的人只有李茹男一个,依她的口供把孙二柱列为嫌疑没问题,但因此认定一定是他的,未免就牵强了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