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五分,我再一次来到《燕京时报》报社,这一次没在一楼停留,而是直接上了二楼,快到下班时间,报社的员工大多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收拾完没事儿干的人则和别人聊起闲天儿,打发这最难熬的几分钟。</p>
胡燕已经换过了衣服,脱下工作时常穿的那件素色衣服,换上的是一件翠绿色的衣裳,胸前别着一支墨玉蝴蝶胸针,更显得肤白胜雪,清秀端庄。</p>
柳权宇则坐在对面,他也穿好了外套,处于随时都可以出发的状态,两只手支在桌子上和胡燕找话搭讪着,但胡燕的心思明显不在他这儿,嘴上随便应付着,眼睛却总往门口瞟,见我进来,马上便举手招呼,完全不管对面年轻人失落的表情。</p>
“可以走了吗?”我笑着问道。</p>
“可以啦。权宇,明天见。”胡燕拿起巧的坤包向柳权宇打个照呼便脚步轻盈地向门外走来。</p>
编缉室里的那三位编缉心里清楚,其他下午不在的人却不知情,忽见有人来接胡燕,而胡燕的反应又是非常开心,都是一头雾水,待我和胡燕离开门口后马上就炸了营,一个个交头接耳,开起了会儿。不要以为有文化的人就不会八卦,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没文化的人传闲话直来直去,的简单,听的明白,而有文化的人传事总喜欢拐几个弯儿,还要吊吊听众的胃口,从而得到更大的满足感,而这个的过程无形中也成了一个再加工创作的过程,经过这种加工创作,哪怕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都能变成传奇故事。</p>
几个编辑记者聊得是神神秘秘,绘生绘色,柳权宇听得却是胸口气闷,心如刀绞——凭什么,凭什么自已喜欢这么久的女人如此简单就被那个人抢走?论相貌,论学历,论职业,自已哪一比不上那个侦探,苦苦几个月的嘘寒问暖,关心倍至,朝夕相处,难道还抵不上只有几次见面的人送的一个泥人更让人心动?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比自已更爱这个女人?</p>
几个编辑还有记者声谈论时的目光似在有意无意地望向他这里,那一道道瞬间闪过的目光似一把把锋利的钢刀划过他的身体,割破他的肌肤,刺入他的血管,使得他浑身鲜血淋漓,痛不欲生。</p>
猛地,他站了起来,动作之猛,连桌上放着的一摞稿纸都被碰到地上,那几个正在八卦的报社同事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朝他望来,却见柳权宇一张脸白得象纸一般,上牙紧紧咬着下嘴唇,额头两侧青筋凸起,两只手紧握成拳,呼吸急促沉重,如同一头受伤的野狗,顿时是吓的闭住了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出一声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