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连心,手是人体感觉最灵敏,最灵活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手也是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分,手与手的直接接触,没有半虚假可言,力大为胜,强弱立分,不要以为块头够大,人够凶就会更厉害,街头上的混混儿,想要和我较量手劲,那不是天大的笑话吗?</p>
并非危言耸听,捏碎对方的指骨于我而言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如果这个霸天还敢强撑下去,我是不会留情的。</p>
霸王远没有想象中坚强,手中他自已的,痛不痛他自已最清楚,“啊!啊”,身体不由自主地跪在地上,周通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要,要,要,大爷,轻儿,轻儿,手下留情啊!”</p>
跟着霸王来的几个地痞面面相觑,慌张得不知所措,当头儿的被人制住,他们拿不定主义是不是冲上去动手帮忙——对方看来不是好惹的主,一只手就能把向来嚣张跋扈的霸王捏得跪地求饶,自已上去,管用吗?当混混的,有好处是一定要抢着去争,吃亏的时候可未必要人人去捱了。</p>
店老板的脸都绿了,本想请来这帮混混替自已撑腰拔份儿,没想到这么多人,被人家一只手就给收拾了,这该怎么办呢?</p>
我没有把手松开,“呵,这件事儿你打算怎么办?”</p>
“吃,吃,让他吃!认赌服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别人的命哪有自已的命金贵,如果在自已的手和店老板的命中间做一个选择,毫无疑问,周通要的肯定是自已的手。</p>
“呵,既然如此,怎么把这对花瓶让他吃下去的事儿就交给你了,不要告诉我你做不到,你知道,我是不会信的。”</p>
直到这时,我才把手慢慢松开,微笑着盯着对方的眼睛道。</p>
“是,是,是,我知道该怎么做。”</p>
捂着右手,霸王呲牙咧嘴疼得直吸冷气,自已和人家的实力相差太远,一出手就知道是属于那种高手级别的,自已这几个人捆在一块儿,也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况且,凡是这样的高手天晓得是什么背景,北平这种地方龙蛇混杂,背后万一真和哪个帮派大佬有着关系,自已这样的角色还不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p>
“他奶奶的,你们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给我动手!”</p>
不敢打老虎还不敢打苍蝇吗?惹不起我,还惹不起店老板吗?霸王肚子里憋满了气不敢跟我发,便转而对带来的几个手下破口骂道。</p>
几个混混被骂得莫名其妙,别看在我面前已经老实的象条狗,但在这些混混的面前那还是淫威犹盛,所谓大鱼吃鱼,鱼吃虾米,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是这样,人的社会中也是这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