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府城外休整了三天之后,大军就开始再一次的出发了。
一路上,大军纪律严明,展现出了可怕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风气,使得这一路上遇到的其他官军,对于古霄所带领的这一支兵马,都不禁产生了几分好感,起码不再是认为古霄是一个拿老百姓的鲜血染红自己的乌纱帽的吹牛大王了。
要问这些其他的兵将,为什么会如此看待古霄,那就不能不说一下,这两年古霄的风头实在是太大了。
这两年来,延绥镇境内,那些原本不断侵扰的鞑靼部落,现在已经几乎都被他给杀完了。总之,只要有人胆敢跑到他的辖地里打秋风,他就敢把那个鞑靼部落都给屠了。这大明朝在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时光之后,九边重镇早就已经是彻底的腐朽了。
虽说,和他们差不多的还有蒙古人,但是比起现在什么都不剩下,基本上就是在挣扎求存的军户而言,那些常年骑在马背上的鞑靼部落,至少还是要好上一些的。因此,在最近的几十年里,鞑靼人经常跑进中原来打秋风。
其中,陕西就属于重灾区,几乎每年都会有着数百上千的老百姓惨死在鞑靼人的屠刀之下。自从古霄上任之后,他就直接把那些穷得快饿死的军户基本上都给赶回了家,只留下了一批真正敢打的精锐,然后选拔出了一批真正敢打仗,能打仗的精锐,日夜操练,通过与鞑靼人的不断激战,训练出了一支真正的精锐,如今杀得那些鞑靼已经没有人敢跑到他的地盘上放肆了。
只不过,正所谓枪打出头鸟,既然他出足了风头,那自然也就难免遭到了其他人的妒忌。因此,在军界之中,一直都有人嚷嚷着。他杀得鞑靼人都是良民,他是在杀良冒功,只不过,因为皇帝的力挺。才算是暂时性的压制下来。
如今,亲眼见识了古霄麾下的这支兵马的纪律,以及那彪悍的气质,这些人就有些开始相信古霄的战功是真的了。毕竟,什么都可能作假。但这支一看就知道是百战精锐,从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大军却是做不得假的。
古霄当然猜得到,自己的这些同僚都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对此,他也只能忍下来。因为对于此刻的他而言,能不能消灭辽东的建虏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一切全都是次要的,必须暂时性的放在一边。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脾气,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的话。那就一定要做到最完美的程度,其他的事情都必须为此服务。因为在他看来,一个人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那都必须付出最大的热情,这样才能够得到最完美的结果。
就如同练剑一般,自从他拿起自己的天血剑之后,他就一直都有着一个梦,成为天下第一剑客的梦!
只不过,在星辰大陆,一开始的时候。因为自己那平平无奇的资质,这个梦一直都没有什么实现的可能,他虽然骄傲,但是却从来都不会做出什么不自量力的事情;在得到了金手指之后。他才开始坚信,自己有着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的希望了。如今,他既然想要打败这建虏,自然就会将自己几乎所有的目光都给放在这个上面。
“喂,你就真的这么喜欢当朝廷的走狗吗?”一身男装的练霓裳凑上前来,低声在他的耳边低估道。
古霄回过头来。看了练霓裳一眼。
此刻的练霓裳身穿着一声鱼鳞甲,虽然这已经是最小号的了,但是穿在她的身上,还是有些大,而且,她那笨拙的模样,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只笨笨的小猪,真是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古霄看着练霓裳这笨拙的模样,当场就在自己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哼!”两根芊芊玉指伸到了他那没有鱼鳞甲防护的腰间,然后掐起来他腰间的一块软肉,使劲的那么一拧。
“嘶!”古霄倒吸了一口凉气,睁大了双眼,看着拧着自己腰间软肉的练霓裳,叫道,“你干什么?”
“这是你自找的!”练霓裳骄傲的昂起了自己的螓首,一边说着,一边还挥舞了一下自己的粉拳,再一次的露出了自己那明显要大上一号的鱼鳞甲。没办法,她的身材本来就非常娇小,现在穿着这一身的鱼鳞甲就显得有些滑稽了。
莫说队伍里的其他知道练霓裳身份的人,就算是练霓裳自己,也觉得这一身的鱼鳞甲穿在自己的身上,实在是有些难受。她长这么大,什么样华贵的衣服,几乎都穿过,但是就是没有一件能够比她现在穿在身上的这一件,更让她觉得难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