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当代韦小宝(1 / 2)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不停地打量着旁边的两位美女,仔细认真的考虑着白天老孙对我说的那句话“我曾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当代韦小宝,可是现在我是注定完成不了这个理想了,所以这个伟大而光荣的任务就交到你的身上了,我看你身边的美女不少,很有潜力啊,我看好你!”

韦小宝吗?我是挺羡慕他的,应该说是个男人就会羡慕吧。从朝廷之上最高之地的皇家将公主骗走,又在武林江湖内虏获了绝世高手的芳心,可谓之官道与绿林双面都吃得开,这样一位高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崇拜他呢?

不过,要让我当这个韦小宝,可真是抬举我了,先不说七个八个的美女,光是眼前这两位我就搞不定了,弄不好还会有杀身之祸。

别看叶小玲现在是温柔如小猫一般,当她发起怒来可是连老虎都要退避三舍的。林岚呢?带刺的玫瑰,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警花就是她的真实写照。

老孙啊,老孙,看来我注定要让你失望了。这个伟大而光荣的任务你还是交给别人去完成吧!现在的我很没出息,只求能够在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夹缝里生存就行了。想想我曾经的满腔热血,壮志雄心,大男儿浑身是铁的男子气概,早已经被这些女人磨平了。

大男子主意吗?可笑!在女人面前你就得装孙子,否则你会死的很惨。这是我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经验。

“老公你怎么了,眼睛老是转来转去的,是不是不舒服啊?”叶小玲这丫头现在喊起老公来是越来越顺口了,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看上我了吗?不太可能,至少我没感觉到。

“看那贼眉鼠眼的样子就知道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林岚的话总是带着刺,我猜她上辈子肯定是仙人掌,而且还是棵曲线很美的仙人掌。

警察就是警察,一猜就知道我在想什么,难道现在的警察都成福尔摩斯了?不可能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警察的办事效率应该在现在的基础上至少提升两倍,可事实上并未如此。

归根结底只能说林岚这个女人很聪明,而且是将聪明不用再正途上的,对我有着很大意见的美女。

“不要用审犯人的目光盯着我,记住这里是家不是你们警察局的拘留所,还有不要总是自以为是,这样的女人嫁不出去的。”我没好气的回了林岚一句,这个女人不给她点颜色她马上就会爬到你头上去,把你狠狠的踩在脚下。

为了日后我能够在这个家立足,现在我不得不在老虎身上拔须,虽然很危险,但是奖励却很诱人。

“你,哼,嫁不出去也不要你管。”林岚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看来,我是赌对了,赢了,至少现在林岚还找不出反驳我的理由。

“谁稀罕,你倒贴钱我都不管。”

见我和林岚又要有开战的趋势,叶小玲连忙做起了和事老,不知从何时起这两位原本水火不容的美女居然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将我一个人孤立了起来。

叶小玲这个女人居然背叛了我,想想就气,不过却没有丝毫办法,谁让咱是孤家寡人呢?

什么?去找个男的来?

傻子才会去呢,有见过男人将自己的女人送到其他男人面前的吗?藏在家里还不放心呢,送到别人面前这与送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

男人啊!在女人方面总是很自私的,总希望自己的女人只有自己一个男人,而自己却想要更多的女人。

这就好似数学里一对多和一对一的问题。

一个男人可以对应很对女人,而一个女人只能属于(对应)一个男人。

“对了,老公这个周末我们出去玩玩吧,一方面为了庆祝林岚正式入住,另一方面也可以顺便散散心,好吗?”叶小玲突然放下筷子,注视着我说道。

“嗯好,什么?”待听清楚后,我惊叫了起来,开玩笑陪女人出去玩,那与找死有何区别?不要忘了,叶小玲这个女人可是天生的购物狂,现在再加上林岚这个为了买到一个包包而连出勤都不管了的警花,其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