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初来乍到(1 / 2)

 三个月后,一个衣裳褴褛的少年,站在一座巨大的城池前,直愣愣的发着呆。

那少年浑身破破烂烂,身上的麻袍只能勉强遮住羞处。头发乱如鸟窝,俊朗的脸蛋上,满是风霜之色。而少年怀中的一个小妖精,同样是乱糟糟的摸样,完全失去了妖精一族飘逸秀美的气质。

唯一有点儿人样的,就是少年旁边那个贼眉鼠眼的中年大叔。那中年大叔身高不过六尺,小眼睛小嘴巴小鼻子,一副欠扁的样子,气质相当的猥琐。正常人一见之下,就想揍他几拳。

重重的呼吸了几口早春冰冷的空气,那少年开口道:“慕离,我们终于到蛮荒城了!”

那少年,赫然是辗转万里,杀出重重包围,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蛮荒城避难的慕叶!而他怀里的小妖精,自然就是慕离了。

至于他身边那个猥琐中年大叔,就是当初认他为主的鬼靥。只是如今这鬼靥已经化形成功。虽然实力还没恢复到巅峰时期,但也有筑灵境初期的强大修为了。

听到慕叶的话,小妖精有力无气的回了一句:“是啊,累死小爷我了。那群天岚宗的疯狗,简直不可理喻。不就是杀了个范雨嘛,有必要搞那么大阵仗嘛。一路追杀了我们上万里,要不是有火光那老头,我们估计就交代了!”

慕离口中的火光,正是那个猥琐大叔。

那鬼靥前身乃是一只火光兽,因此慕叶便顺口给他取了个名字,火光。

火光兽是一种很稀有的妖兽,又名火鼠。其皮毛可以做成火烧不毁的“火浣步”,是一种顶级的炼制法宝的原材料。

当然,火光的肉身早就就毁了,这具人类的身躯,乃是他用自身元气所化。猥琐是猥琐了点,但也符合他“火鼠”的老本行。

而且化形成功后,火光便不再是鬼靥,也不惧怕人类修士的围剿。所以便坦然的跟着慕叶在人类的地界中行走。至于它以前造的杀孽,则被慕叶记录在案。

按照慕叶要求,火光以前每夺舍一个人,以后就要救一个人来抵偿。只是杀人容易救人难。那种救人于危难中的事情,可不是那么好遇到的。所以即使到了蛮荒城,火光也不过完成了一半的任务。

整理了下破得不能再破的袍子,慕叶便道:“好了,我们去蛮荒城吧。天岚宗的手再长,也伸不到这里。而且蛮荒城是黑市的大本营,我有大掌柜尉迟勇的的令牌,可以寻找黑市的庇护,应该算是安全了!”

说罢,大步朝着那座巨大的城市走去。

蛮荒城是人族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占地方圆千里,城墙高达三十丈。整个城市的上空,笼罩着一座巨大的法阵,以此隔绝蛮荒沙漠的恶劣气候。使得哪怕是普通人,也能在蛮荒城安然生活。

走到城门口,慕叶没有发现任何守城的修士,只有一个老头儿躺在城墙的墙垛里,眯着眼睡觉。看到慕叶过来,也不招呼,只是懒懒的说了句:“交一两银子的入城费,然后自己去桌子上拿个牌子就行了。”说罢,再次闭上了眼。

慕叶微微一愣,没想到入城的手续如此简单,这和宗门管辖的城镇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