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相遇(2 / 2)

“原因应该是,我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我把握不了事情的变化。但是事情就无可奈何了吗,难道没有补救的办法吗?”

“不,还有最后的机会。第四天晚上,一定要成功,否则就大势已去了。”

晚上,被叫醒,起来守夜。和无声大眼瞪小眼,结果一夜无事。

第四天,和计划中的一样。到了黄昏,侦察二人组又回来了。我正削着个苹果吃着。

“好消息,病原体依旧在东边进行作案。”怪力咧着嘴笑道。

“坏消息,小镇里患病人数据我估计达到了400人以上。并且大多数都是次级感染,就是患者咬人传染的病毒。”眼镜哭丧着脸说道。

我心里面暗暗地叹了一口气,“果然错过了最佳的发动时机,不过没关系的,今天晚上我必须要成功。”

我们踏着黄昏回到了宿舍,依然是下午六点钟。我对大家说道:“我去检查一下粘鼠胶。还有,你们谁也不许跟着我,尤其是怪力。你们难道不知道人吓人能把人吓死吗?”

怪力做道歉状,“好,昨天真的是我不对,我再一次道歉。”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就爬进了通风管。

我心里想着:“只要我把粘鼠胶折叠,然后往管道深处丢去。这次我一定要成功。”

可是……我在通风管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粘鼠胶,咦,难道说……唯一的一种可能……

我几乎是以光速转身,爬着跑出去。(这种形容绝对精确,请大家想象一下在通风管道里某人四肢着地如猎豹般奔跑。)

只见我脸色苍白,几乎是飞出通风管道,看着大家粗粗的喘气,说不出话来。

眼镜戏言道:“这回变白雪公主啦,可是没人吓你啊。咦,难道是……”

无声迅速地跑向窗子,拉开了窗帘,想要检查一下窗子旁的粘鼠胶,但突然却像是被定格一样的定住了。

“病原体……”无声小声地呜咽了一声,几乎是用喉咙在说话。

怪力猛地跑到窗前,只见一金发帅哥站在对面两层建筑的屋顶上,潇洒地站着,潇洒地看着这边的冒险者。只可惜,那和电影里一摸一样的帅哥,却让冒险者们不由自主地手脚冰凉,毕竟是来终结生命的刽子手啊,再怎么帅也抵挡不了死亡的寒意。

眼镜此时急声道:“病原体听不懂中文,无声,快点做痴女见到帅哥的陶醉表情。怪力,扮演疼爱女儿的父亲。”

还别说,人在受死亡威胁的时候,往往能超水平发挥。只见无声默默地念着:“周杰伦,周杰伦,周杰伦……”两眼呈现花痴状,目不转睛地看着埃德加吸血鬼帅哥,两手捧心,似乎要被帅哥的帅气融化了一般。而怪力,轻柔地抚摸着少女的头发,果然一个疼爱自己女儿的爸爸。

只见怪力充满善意面带微笑地朝着吸血鬼帅哥招了招手,吸血鬼帅哥也面带笑意举起右手招了一下。只见,他的右手上,粘着一大片粘鼠胶,他的笑意相当的冷……

怪力装着糊涂还向埃德加投了一个疑惑的眼神,见得不到回应后,又朝埃德加躬了一下身,又点了一下头,然后轻柔地拉上窗帘。

怪力转过身来对着同伴们压着声音大叫道:“现在怎么办?”(压着声音大叫,这个形容绝对精确。请大家想象一下人大叫着说话的样子,在这个样子上搭配压住声腔说话的声音。)

眼镜说道:“病原体听不懂中文,我们唯一的优势仍然是装成普通人。不过,现在已经被病原体盯上了。我们还是应马上转移。这栋楼的前门应该是被病原体蹲点了。很抱歉,由于太过紧张,我现在还想不出任何办法,只有先转移了以后再说。”

我已经适应了这种肾上腺素分泌引起的恐惧感了。肾上腺素的分泌能加快新陈代谢,所以许多人能够在恐惧的时候跑得比刘翔还要快。在这种极不舒服类似打了兴奋剂的状态下,我平静了一下自己,说道:“病原体蹲点只是为了确认猎物回到了家,所以如果我是他,我肯定已经进入了大楼来猎杀猎物了。我们有两条路,a楼梯和b楼梯,a楼梯通往前门,b楼梯通往后门,病原体有四条路,a楼梯和b楼梯和通风管道和窗子。这一栋三层楼的建筑我们很不利,住在第二楼,所以,病原体最大的可能就是,从窗子进。”

看了眼众人,我继续道:“病原体的优势,嗅觉、听觉、视觉、比常人快的动作。我们的优势,刚才所演的戏。这使得病原体从窗子进的可能性达到了75,所以,等会儿我们就上三楼?”

怪里问道:“为什么要上三楼?”

我反问道:“跑直线你跑得赢吸血鬼吗?这是一个思维反差。所以我们的目标,三楼的公共厕所。贫民窟就是这点好,家里面都没有厕所,都是公共厕所,而且又臭又脏,高雅的吸血鬼是不会喜欢这个令他灵敏嗅觉不舒服的地方的。boss肯定会认为我们逃了,然后出去追我们,我们就得救了。”

我把门打开后说道:“从b楼梯往三楼跑,记住,脚步快而轻,呼吸也要轻,不要发出任何声响。”

一伙人就这样像做贼一般往三楼跑了。无惊无险,我们躲在了三楼的女厕所里。问为什么是女厕所,因为,病原体是个男吸血鬼。是为了最大可能地避免概率上的相遇。

我们静静的躲在女厕所里,互相望着对方,品尝着度日如年的滋味,哦不,应该是度秒如年。

过了1个小时后,我觉得安全了,才带着大家出来。

按照之前计划,我们马上决定转移,现在时间晚上7:13,大楼里的煤油灯若影若闪地亮着,明明灭灭,平添了一丝诡异。

我们顺着b楼梯往下走,看见过道里一些被咬伤了的躺在地上的人,血淋淋地脖子上的伤口让人看了害怕,应该是被埃德加遇到而用来发泄被我们逃走后的怒火的人吧。我们看了一阵后怕,如果我们没有采取正确的决策逃走,这些人脖子上的伤口就会在我们的脖子上出现。

我们走到了楼下,我说道:“我们去东区吧。”

怪力问道:“为什么?”

我嘴上答道:“也是利用思维反差,没听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我心里暗道:“因为小镇医院就在东区。”

怪力说道:“按照你的说法,我们最应该在的地方应该是我们的宿舍。”

我摆了摆手道:“不好意思,如果我们继续留在宿舍,再次遇到boss的几率几乎是100,所以,不能机械化地应用思维反差。举个例子,如果你丢了钱包,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你肯定会回到原地重新找一遍的。boss也一样。”

怪力点头道:“明白了,好,大家出发,我们去东区。”

看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终于融入团队了。

伴随着越来越暗的天色,我们四人走向东区。根据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理论,我诱导了他们去医院。说服他们用了许久时间,被他们信服的理由最主要是两点,第一有怪力在,可以应付绝大多数重症患者。第二,根据情报,医院里已经全是病人了,病人咬病人互相传染,甚至辐射了医院的周围。所以如果boss埃德加是个追求效率的吸血鬼,他肯定不会来医院,而是去西区和南区。那么敌人就只剩我们有能力解决的病人了。在不可以解决和可以解决之间选择,所有人应该都会选择可以解决的敌人吧。

虽然说服了怪力他们,但人类的本能还是让他们犹豫,明知前面有危险的地方,于是虽然理智告诉他们应该去,心里却还是会产生恐惧。尤其是怪力,作为主力攻击手,一想到要应付400多只如虎如狼欲求不满的丧尸吸血鬼,头皮就一阵一阵的发麻。

于是我只好好心地对他们说道:“你看,据情报进行逻辑推理,400多个病人在东区只有300多个,在医院只有250多个,重症病者才有50多个,才被感染的病人有200多个。根据电影,才被感染的病人有类似哮喘病的症状,具有人类的理性。所以我们的敌人只有50多个力量敏捷15倍于常人但却智力低下的重症患者。”

眼镜道:“50多个已经很多了,不过还好是分散的,可以各个击破。”

怪力终于放心下来,紧张感被我们的数据驱除了。

马克吐温曾经讽刺前英国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这个世上有三种谎言:谎言、巨大的谎言和统计数据!

所以无论现在医院里有50个重症患者,还是100个重症患者,都不重要了,至少怪力的状态很好,因为怪力认为他的敌人是50个可以各个击破的重症患者。

眼镜仿佛不在意地说道:“没想到你小子的脑袋还挺好用的哈,这么危急的情况都能迅速想出办法,连我这个快40岁的大叔都因为紧张有点头脑短路。”

我马上不疑有他地谦虚道:“其实我都是靠我的直觉,我先是直觉的认为应该怎么办,然后再理智的分析一下这其中的原因,不过根据经验,就算暂时想不通我也会跟着直觉走,因为我的直觉每一次都是正确的,这也仅仅是先天的天赋罢了。其实我才是很佩服眼镜你啊,能文能武,只要你适应了恐怖片的环境,绝对会很厉害很厉害的。”

眼镜呐呐地笑了一下:“谢你吉言啦,没想到你还挺会安慰人的,我现在感觉好多了。”

我脸上微笑,心里却暗道:“你这种试探要换了其他大学生或许还有用,像我这么多疑的快要得精神病所以随时保持警惕的人是没有用的。”

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有些神经质的我是否有精神病?也许吧。但至少表面上我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至少我装的很好,我装的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