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烤熟后,林子里开始有了鸟鸣兽吼。
海鬣蜥们依依不舍的开始往外爬,蜜獾却开始打起盹来。
“看来它们是想去找吃的了,赶紧跟着。”
程云将烤肉分给大家,背上步槍灭了火堆。
边走边吃,吊在海鬣蜥群后面。
一直都是往东走的,只在遇到狼群之后转了向,看来离有熊部已经不远了。
整个岛也就几十平方公里,距离最远的两端,不会超过百里,虽然耽搁了一天多的时间,但也差不多该到了。
诺雅只会翻译,连东南西北都不懂分辨,总在山里溜达也找不到有熊部。
但到了海边,她应该能认识路,所以程云才要跟着海鬣蜥走。
赶在康拜尔前面就不用想了,只要能到达目的地就行。
可他没想到,跟着海鬣蜥居然要走十多里地。
这些在海里觅食的蜥蜴,居然不住在海边,这也太古怪了!
但很快,程云就知道了原因。
来到海边,海鬣蜥们还没下水,几十条鲨鱼就已经在等着狩猎。
那能轻易划破水面的嚣张鱼鳍,像是彰显胜利的旗帜,在海里游来游去。
这么危险的地方,海鬣蜥再傻也知道要躲着点儿的。
但这还没完,头顶迎风翱翔的几只猎鹰,才是海鬣蜥们最大的天敌。
因为靠近海水的几十米路段,根本没有植被遮掩。
海鬣蜥们在林子前端停了下来,整齐的排成了一线。
脑袋偏来偏去,像是在享受晨光的沐浴,又像是在观察敌情。
程云没有打搅它们,而是制止诺雅她们出去。
步槍也上了膛,等着海鬣蜥们的集体行动。
无法对天敌做出反击的动物,一般都是利用群体优势来换取存活率的。
就像是野牛羚羊这些。
在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个体的存活率会大大增加。
当然,倒霉的还是会变成食肉动物的口中食,这是无可避免的。
过了约莫十来分钟,海鬣蜥们终于开始了行动。
有一只个头比较大的率先冲了出去,然后,程云就看见了蜥蜴狂奔的景象。
除了他一路跟来的那些外,树林边缘,成百上千的海鬣蜥冲了出来。
它们用两只强有力的后肢蹬地,前爪却抬在脑袋下面,一路狂奔。
仿佛千军万马在平原上奔腾。
这要是放大几万倍,那就是侏罗纪的即视感了。
冲在最前面的海鬣蜥,几乎只用了短短五六秒的时间,就已经跳进了海里,但后面密密麻麻的还有很多。
就在这时,在空中盘旋已久的猎鹰开始俯冲。
它们伸展双翼脑袋向下,像是战斗机一样对地面发起了突袭。
也是速度极快,只在即将落地的瞬间后仰,将两只锋利的爪子露了出来。
海鬣蜥太多了,猎鹰们几乎不必瞄准,扑在地上爪子一扣,就能将猎物紧紧抓住。
几只猎鹰几乎是同时落地,每一只都抓到了海鬣蜥。
但这只是九牛一毛,更多的海鬣蜥从它们身边急速通过,哗啦啦全都跳进了海里。
留下倒霉的同伴任人宰割。
砰!
槍声突兀,一只猎鹰倒翻着摔了出去。
但爪下的海鬣蜥却依旧被紧紧扣着,福利的指甲已经刺穿了猎物的鳞甲。
“别!唉!”
程云按下阿贝塔的步槍,叹了口气。
是他上膛的动作误导了阿贝塔,其实程云并不想杀死猎鹰。
适者生存,大自然就是这样,没必要破坏平衡。
最主要的是,猎鹰没有多少肉的,打死了又不够四个人吃,浪费!
但现在木已成舟,别的猎鹰已经被吓跑了,程云只能带着人把打死的那只带上。
然后便沿着海岸线继续往东走。
到了这里,诺雅已经知道路线,很是雀跃的在前头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