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乐观,而是形势确实不利,想要胜诉难啊!”曲刚说着,还摇了摇头,反问了一句,“局长,那你还乐观吗?”
“谈不上乐观,可也没你那么悲观。”楚天齐停顿一下,继续说,“何喜发因为也同属甲方,证言可信度难免会受到质疑。但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而且具体情况应该具体看待。虽然何喜发也是二十一户村民之一,但他同时也是靠山村领导,因为他更多的是代表村委会,其次代表的才是他自己。
当时合同甲方之所以有村委会,也正是基于村民心中有疑虑,才拉上了村委会,肯定聚财公司为了把此事促成,也同意这么做。因此,虽然村委会是在甲方处签字,但更多的是相当于信用担保方,是见证和证明签约这件事情。我想原靠律师肯定会在这一点上据理力争,法院也应该会适当考虑这个因素。”
曲刚提出了反驳理由:“退一步讲,即使法院能最终认可何喜发证人身份,可何喜现在却昏迷不醒,连话都说不了,甚至未必有意识,更别提作证的事了,因此这种假设根本不成立。”
“未必。”楚天齐一笑,“人虽然到不了现场,可是我们有录音为证。”
“录音?局长你有?”曲刚满脸狐疑,这种狐疑既是对录音本身,更是对楚天齐参与此事深度的怀疑。
楚天齐打开抽屉,拿了一个录音机出来,同时把一盒磁带放了进去:“这就是何喜发的录音,我觉得可以做为证据,你听听。”说着,按下了播放键。
录音机里,先是一阵短暂的空带转动声响过,接着就传出了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哎,这事还得从前年腊月说起。当时聚财公司的一个部门负责人找到我,说是想租赁村里的山林,租期十年,第一年租金是每亩五块钱,从第二年开始,亩租金年递增一块,一年一支付。这家公司还承诺,在平原地段给每户建造两间房子,供村民免费使用,十年后房子完全归村民,村民可自由处置。
靠山村土地稀少,而且也多是坡地,粮食产量很低,平时壮劳力都去外面打工,家里只留老弱妇幼。这些山林还是三年前认购给每户村民的,当时每亩山林是两块钱,认购期二十年。认购期间不能处置那些成材树木,即使有死树,也只能层层上报,经过批准后,才能处置。因此,村民对山林的利用率很低,只能采点零星药材,弄点山野菜,打些柴禾,收益很少。
现在对方提出了这样的条件,那就意味着每户每年都可以有三、四千块钱收入,这些钱对于这些家庭来说,能顶很大用处。尤其还可以告别山上的破房,搬进平原地段的砖瓦房,就是孩子上学也方便多了。对于这个条件,我很心动,我想村民肯定也和我一样的感受。
以前听说过这个公司,知道他们在镇上有买卖,经营一些玉石什么的,也没听说他们干过什么不好的事。我便问他们要做什么,他们说是准备规模种植药材,同时还试验培育一些新树种。我一听他们是这种无污染、环保项目,更放了心,就让他们回去等回话。然后马上召集村民开会,村民一听有这好事,立即表示同意,但也有疑虑。
接下来我们就和聚财公司商量,商量的结果是,租期和租金都按对方开始提的条件办,但聚财公司要给每户村民盖三间大瓦房。就在村民疑虑的时候,短短两个月时间,每户三间新房子建好了,还有小院和牲畜棚。这还不算,对方还把新钞票和新房钥匙拿到了签约现场,并且承诺只要在当天签约,还可以额外得到价值四千多元的家用电器和家具。人们集体签了约,拿上了第一年的租金,也搬进了新房,用上了新电器、新家具,甲方合同也由我保管。从那之后,村民放了心,我也放了心。
因为有了合作关系,和聚财公司也就熟了,他们也经常请我喝点酒,送我点吃的喝的。我看那些东西值不了几个钱,也就收下了。时间不长,过年了,儿子媳妇都回了家,大伙一块喝酒。在打开聚财公司送来的一个酒盒时,我发现里面放的不是酒,而是五万块钱。趁家里人没看见,我马上把这些钱放好,又换了一瓶酒。
第二天,我拿着那个放着钱的酒盒去找聚财公司领导,问他们是怎么回事。那个副总说,知道我大儿子想买车还缺点钱,说这是借给我的。见对方说的很诚恳,当时确实正为儿子买车钱不够而发愁,我就借上了这笔钱。就这样,后来又跟他们借钱贴补两个儿子付房款首付,还买了手机,我跟孩子说这钱是我和别人合伙做买卖挣的,不过没跟他们说是什么买卖。
去年九月底,聚财公司找到我,要我给他们打收条,打这几次借款的总条。我不想打,他们就拿出了几份录音让我听,说我如果不打的话,就告我受贿,我只好给他们打了条。又过了一个来月,他们就向我催债务,而且还加要利息,月息五分,利滚利。我哪有钱还呀,他们就提出让我和他们一块做局,把合同第一页换了。那种情况下,我万般无奈,接受了他们替换的那张纸,但我却留了一手,事后把原合同第一页纸偷偷藏了起来……”
“好咧,有了这个就好办了。”曲刚伸手按下停止键,站起了身,“我马上把这个给律师送去。”
“好,可别丢了啊。”楚天齐笑着说,“那样你可就闯大祸了。”
知道对方是开玩笑,曲刚便也调侃道:“局长,要是把它丢了的话,我这身警服就白穿了。”说完,走出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