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中的一个小岛上,朱粲面前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铁锅,铁锅之中隐隐可见一堆肉糜,正散发着一些诱人的香气,只是在地面上还有一些白森森的骨头,而这些骨头不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分明就是人的骨头。
朱粲手中拿着一个血红心脏,正吃着痛快,周围的部将也纷纷纷纷学着样子,或者啃着骨头,或者是吃着肉糜,脸上都露出疯狂之色,这个时代,想吃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朱粲他们显然是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那就是吃人肉。
“大哥,这场战争没的打了,敌人太厉害了,我们不是敌人的对手。”部将阎归吐出一堆骨头渣子,说道:“乞活军兵马太厉害了,听说他们还有水师,若是进入巢湖,恐怕就凭借我们这点人马不能抵挡啊!”
“是啊!大哥,现在韦孝文的粮草送来也慢了许多,大概是看我们到现在进展不顺利,这是想抛弃我们的节奏啊!”亲信朱敏也出言说道。
“粮草是什么东西,那些粮草哪里有这些肉好吃。”朱粲满口血红,他大口吃着心脏,大声说道:“没有比人肉更好吃的食物,只要其他的城镇里有人,何必为挨饿发愁呢!只要有人在手,我们根本不用为粮草担忧,这是什么?”
朱敏面色一愣,顿时不再说话了,在朱粲眼中,人被称为两脚羊,其中老头老太太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老头老太太的肉吃起来很麻烦,还需要添把柴火,而年轻的女性就叫“不羡羊”,意思是说年轻女子的肉比羊肉更加鲜美,吃了年轻女子,就不用羡慕那些羊肉了,至于孩童则统称“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的肉骨脆肉嫩,用火一煮就肉骨烂熟,更加美味。
这种作为也是最近才出现的,归根结底,还是韦孝文并没有支付朱粲的粮草,朱粲无奈之下,才会打起人的主意,一开始还不是故意的,到了后来,朱粲还喜欢上了这种吃人肉感觉,一时间,被朱粲俘虏的百姓就倒霉了,经常被朱粲吃的干干净净,连他手下的人也跟着后面吃人肉。
不得不说,这样疯狂的军队,逐渐变成了一群凶残而心灵扭曲的军队,打仗也逐渐变的疯狂起来,给乞活军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索性的是,朱粲手下人还是比较少的,这才被乞活军杀退,现在躲入巢湖之中,利用巢湖中众多的岛屿生存。
“都是该死的韦孝文,不然的话,我们这个时候在城父可是过的好的很,他自己不能击败李煜,让我们出手,害的我们损失了不少的弟兄。”阎归想到自己跟随朱粲在城父的日子,那个时候,过的可是很潇洒,哪里像现在这样。
“城父。”朱粲面色一愣,很快就摇摇头,城父作为自己的老巢,若是能回到那里,自然是不用像现在这样了,但还能回到城父吗?朱粲不是傻子,伍云召没有成功,说明乞活军已经反应过来了,数万大军随时会杀来,甚至他还能断定,李子通很快就会退兵海陵,剩下的乞活军一定全军压上来。
退兵是迟早的事情,但像眼前这样退兵,他又是心中不愿意,他想到这里,将手中的心脏一口气都吞了下去,说道:“派出军队,想办法回到城父,然后裹挟这些百姓离开城父。这里不好呆了,我们避开乞活军,照样活的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