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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故事,她讲完就完了,我一直记到现在。因为我的朋友讲故事时用的是第一人称,所以,为了忠实于她的风格,下面我用第一人称讲。她当时讲这个故事给我听,是为了让我了解我所处的环境,现在我重复她的故事,是因为我发现可能并不是一两个人面临这样的环境。

我大约有6年没有见过他了,在朋友的沙龙上见到他的时候,他正一个人坐着。那个沙龙上全是文化名人,大家有说有笑,偶尔也有人跟他打招呼,但是没有人愿意坐下来和他聊聊。听我的朋友说,他这两年混得很不如意,他的发妻现已是前妻,他的女朋友最近听说和他关系紧张,可能是和哪个导演好了。圈子里的人现在不太认他。于是,我想起6年前,那个时候他是走红的青年诗人。他到我们学校演讲,礼堂挤得满满的。演讲完了,学生会请他到诗社指导指导,其实是休息一下,等着吃晚饭。我们一大排女生坐在一起,他一进门,我们就都起来。那年,他二十三四吧,算得上少年英雄了,不过,在我们眼里已算是成熟的男子汉。他穿得特别随便,长头发,目光冷峻。有人请他签名,他就签上。我只记得我们诗社那个最美的女孩不但得到他的签名而且还有一句即兴的诗。我根本什么也没得到,因为我很胆怯,我的笔记本拿在手里一直不敢往前伸。他在屋里坐了不到5分钟就离开了,走的时候,连头都没回一下,只有一个背影,酷呆了!没有想到,他现在这样落寞。不过,我现在有勇气和他聊天,不是因为他很倒霉,而是因为我已经不是文学青年了。

我很大方地走过去,然后我们聊上了。他说看我面熟,我说我们见过的,然后就告诉他我们的那次见面,并且说因为他没有给我签名,我很自卑了一阵。他笑了,告诉我其实他当时注意到我,觉得我是一个不俗的女孩,他认为事隔6年,我们再次相见,实在是缘分。我只当这是客套,何况这种客套让我心情愉快,所以我没有反感,尽管我认为他根本不可能记往我,尤其不可能记上6年。不过,做人没必要这么认真,所以我没有对他的谎言不高兴,是接下来的事惹得我不愉快的。他提出送我回家,可是走到半路,又说请我做客。我说不了。他把车停到路边,然后目视前方,夏天的夜晚,给人一种轻薄浪漫的感觉。他缓缓地说: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婚,还要和那个很美的女孩分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诗,要浪迹天涯,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它让我在6年前见到你,再在6年后使我们重逢,一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这个沙龙来,因为想你。我一直在想你。直到见到你,我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一切。

如果不是我听说过他的为人以及这两年自己屡遭情感挫折,我一定会感动的。就像罗伯特金凯对弗朗西斯卡说他为什么要摄影要环游世界要到麦迪逊桥来,就是因为弗朗西斯卡在这里,他走了这么久,就是为了找到她。当时,那个中年妇女感动得一塌糊涂,涕泪交流。

的确让人感动,可是如果你知道这些是他驾轻就熟甚至早在别的女人那里用剩的玩意儿,你就很难感动了,甚至会像我当时感到的那样厌恶恶心。我不相信那个年轻诗人说如此动听的话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可以这样说话。那一瞬间我有一点儿愤怒,因为,他在卖弄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但是,如果我发作的话,显然有点儿可笑。

于是我给他讲了一件真实的事。有一年,我到一个农村采访,听说这里留下一个当年的北京知青,日子没法过,精神也出了问题。到了村上,村里的干部告诉我,这个知青当年瘦瘦高高,大拨回城的时候,他因为家里没人,一来二去就留下了。到了娶媳妇的年纪,没有人家愿意把姑娘嫁他,因为他农活干得不咋样。后来,大家帮忙给他说了一个岁数大的寡妇,寡妇带着两个孩子改嫁过来,没过两年,又跟别人跑了。他一个人种地种不好,养牲口养不活,你说日子能好吗?我说我去看看他吧,村干部说别,一村的姑娘媳妇都躲着他呢。我说不碍事。进了窑洞,黑得像地窖。房间里只有炕那儿还有点儿空地,所有的地方都是脏脏的油腻腻的,伸出手去碰到什么都觉得黏乎乎的,鼻子里始终充斥着一股混合气体,有点儿霉有点儿潮有点儿烂,还有点儿人肉味。我走的时候,他伸出手来和我握,我犹豫了一下,因为进门的时候我已经尝过和他握手的滋味。后来他送我出来,阳光晒在他油渍麻花的劳动服上,味道更浓。他说自从老婆跑了,他有10年没有碰过女人,刚才和我握手是10年来第一次握到女人的手,他说,他想女人。

故事讲到这里,那个诗人说:真可怜。我说:可是我觉得你比他还可怜。那个知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个女人;可是你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你说想你,其实,你的想你就是想女人,不过你不能像他那样表达罢了。你把自己的想女人变成想你,不过是让我们双方都更容易接受些。

我的朋友给我讲这个故事是提醒我不要轻易相信人家的表白,尤其是文人的。我开始总觉得她遇到的是个别现象,现在我才意识到根本不是。不过,我讲这个故事可不是让广大等待爱神的男女提高警惕保卫自己,我是想说现在一般的人都有了至少不差于我女友的免疫力,他们说想你时只是气氛的需要,彼此心里很明白,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只要现在拥有,管他天长地久。

不过,我曾经被新新人类弄糊涂过,既然是相互玩玩,何必非用想你这样一类有感觉的汉语词汇?他们告诉我,就像吃饭,都能吃饱肚子,可是,点上蜡烛不是更有气氛?

我于是明白了,为什么情书大观、爱情指南这类书大有市场,因为,它们是台布,是烛台,是漂亮的餐具,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像现代人一样进食用餐,感到自己不算恶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