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翔这样的一员虎将,是飞龙军中最为擅攻的优秀将领,此时却被调离军职,闲居颖州,这也允分说明,魏王在连续征战了五年之后,终觉疲惫,看来是要下定决心,暂时沉迷在温柔乡里,享一享艳福了。
就在忽必烈等人放下心来,大楚朝廷为了给张守仁的赐礼而头疼时。新婚不久的张守仁,却是彻底不眠,在自己的节度府中,下发着一道又一道的军令。
娇小温存的英儿,婚后已经被人称为王妃而不名。她深夜起身,在一声声恭谨的请安问好中,到得帅府节堂之外。
眼见节堂内外行人奔走不停,四周的火光将节堂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她却并没有常人的那般兴奋,却只是觉得一阵阵的心疼。
张守仁的身材原是极为魁梧,身形长大,体态匀称。而在此时,却是黑瘦干巴,体重一日轻过一日。
她没有嫁给她之前,看到的只是他诙谐体帖,温存轻松的一面。待嫁过张府,日夜相伴,方才知道,这个节度大帅的工作量,当真是非常人所能及。
几十个军州,三百多个县境,百姓众多,生齿渐众。而每天的政务,多若牛毛。张守仁虽然尽力将这些交给张仲举等文职官员来办理,却仍然每天需要处理几百件公文呈件。除此之外,还有数十万大军的军务等他料理,这是他的根本,绝对不可以假手旁人。
他累,每天凌晨即起,练武骑射,以保持精力。然后从早至晚,几乎端坐不动,不等熬到凌晨子夜,绝不肯将息。
新娘妻子,他也并不敢怠慢。他是真心疼爱英儿,总觉得自己陪她陪的过少,做丈夫的责任尽的不够。于是每天忙里偷闲,一定要抽出时间,陪她聊天说笑,或是出城游玩。
只是到了这个决战在即的时刻,他才彻底的抛下家庭和妻子,将全部身心,投入到了这个决定命运的大决战中。
胜,百姓多了几近千万,地盘又大了一倍有余。战略空间增大,拥有许多名城险地,蒙兀人再凶,就算是能重新打回河南,山东,也休想一下子把他一口吞掉了。而他,可以借着丰富的人力物力,不停的打造自己的军队。败一场不怕,败十场不怕,他在的威望和管制下,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着自己充足的力量,不论打多久,最后得胜的,必定是他。
若败,则困难倍增,局势 要比现在险恶的多。他的精兵强将,将折损于对方的坚城之下,他积攒了好几年的财富,也要徒然的消耗一空。实力大损之后,北方的恶狼还在打着他的主意,南方却又要多一个骂他为不义,说他造反的大楚朝廷。对待草原群狼,朝廷还有畏惧怯战,不肯死战。而对付他这样的叛贼逆臣,却一定是痛骂之余,必将痛打。甚至于暂且和蒙兀人结盟,也要一定将他消灭。
如此一来,他经营多年的一切,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土崩瓦解。他若是个胜利者,就算有人对他不满,有人说他不臣,也只得暗中隐忍。而败了,则他什么也不是,光环退去,小人从生,军队不稳。不高压,则弹压不住,一味的高压,则人心尽失。
这一战对张守仁,委实是太重要了,太重要了,重要到不容有一点闪失的地步。原本什么都没有的他,却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输不起了。
他听到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便厉声问道:“子谦,是你?怎么,你还没有去传令给唐通,让他全师移动,不可拖延?”
张守仁在灯下皱眉,盯着沙盘上的一支支红色的小旗,每一支,都代表他的部署,他的军队的位置。
而唐通动作太慢,慢到了他不可接受的地步。
他的嗓门突然尖厉,大声道:“唐通是何用意?故主之情难消?他若不肯打,我便亲自前去,我不相信,第二军是听他的,还是听我的?”
他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回答,却只看到一双白皙的双手,正端着一只青花瓷碗,放在自己的眼前。
热气蒸腾,他看不清楚,闻着香气,却觉得很是开胃。于是推开眼前乱七八糟的文书,接过碗来,大口饮着。
“不错,味道很香。”
他含糊其辞,夸赞了两句。却又突然想起有两件紧急的军务没有批示,于是放下碗去,又俯身在桌案之上。
待他又抬起头来时,却正看到他新婚的妻子,正微笑着看向自己。
张守仁心中一阵惭愧,站起身来,居然跳过桌子,握住英儿的双手,调皮的笑道:“你总说我身体不好,你看,我办事时精神十足,这么高的桌子,轻轻一跃便已经跳了过去。”
英儿抿嘴一笑,夸道:“是,我的夫君真是身手了得。”
又接着笑道:“不过,也还是喝了我亲手炮制的羹汤,这才能如此的精神!”
张守仁将她拥在怀中,闭紧双眼,感受着她的香气和温存。半响过后,方才低声道:“我一直就想有这么一天。有一双玉手,为我调制羹汤。而她,是真心待我,不为我的权势,我的财富,只是为了我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