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李铮将胳膊上的伤口用碎布条扎紧,疼痛让他倒吸了口凉气。北风带来的寒意让人浑身有种麻痹的感觉,但没有使疼痛减轻,反而愈发的剧烈。
打了个寒噤,三两下穿好了外套。麻布编制的外衣虽然防寒性能不好,但总算比不穿要来的温暖。
重重的躺在干燥的草坡上,李铮将染血的缳首刀掀在一边,双臂一抱,蜷缩起身体,轻轻的舒了口气。
“这该死的羌人!”
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李铮侧脸看向早就躺在一旁的大个子,道:“这也太乱了”
“这里是凉州!早说去灵州的富平这边行不通。”
大个子微微侧过头来,露出一张粗犷的脸,神色间有些抱怨。
“这不图个近便嘛富平毕竟是郡治”在李铮的思维里,作为郡治大城,必然更富庶,所以坚持要去富平。没想到非但让自己受了伤,一路上被追的如丧家之犬,还连累大个子张山跟着一起狼狈跑路。
要知道,这一路过来,吃的穿的,喝的用的,可都是张山出的钱。要不是有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因此李铮心里的确有些过意不去。道:“我某不是不了解凉州的情况嘛。”
闷闷的嗯了一声,张山闭口不言,良久才道:“那现在是什么打算?”
“打算听你的吧,去灵州。”
大个子点了点头,身体瞬间放松,整个人都藏进了枯草丛里。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李铮微微叹了口气,神色迷离。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月余。起初无所适从,到现在虽不说如鱼得水,但起码已经有所适应。不论是待人接物,还是生活习惯,都逐在渐向这大环境靠拢。
人,的确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
当然,也与李铮自己有很大的关系。对于那个世界,他了无牵挂。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坚韧的意志,让他能很快融入新的环境。
初来乍到,四顾茫然。不过好在老天爷还算有点意思,给了他一点本钱。不过孤身一人的他,仿佛独自行走在无边的黑暗中,完全没有安全感。
所以在遇到大个子张山的时候,李铮才会花言巧语,费尽力气将他拉上自己的破船。
张山原来叫张三,是个游侠儿。李铮嫌不好听,不够正式,就擅自取了个谐音。张山并没反对,恐怕觉得这名字也不错。
当初李铮遇到张山的时候,直觉告诉他,这人很靠谱。那八尺余的身高,浑身的腱子肉,能不靠谱吗?对于缺乏安全感的李铮而言,张山就是最好的选择。
李铮不会把任何一个人当傻子,从来不觉得有那种浑身一震,四方来投,死心塌地为人卖命的事。古人可不笨,最多因为眼界和意识形态的不同,对一些事的看法不同罢了,但绝对不会是任人欺骗的傻瓜。
再说了,张山身为游侠儿,行走四方十来年,见闻广博,哪儿是那么容易欺骗的?在这混乱的凉州,脑子不好使的人早死旮旯里了。
索性李铮嘴巴还算利索,手里又有好东西,正好逢着张山手头拮据。好说歹说才用高额的报酬,以‘雇佣’的名义,让张山松口,答应跟着他。
不过因为不了解这里的情况,李铮执意要去就近的大城,没想到这一路走来,才不过五六天,就已经遭遇了四次截杀!
这四次截杀,都是临时起意。
这里是凉州,这里胡汉杂居,这里只看拳头,不讲道理。区区两人,也许身上油水并不丰厚,但怎么看都是软柿子,好捏!
前三次,因为张山的谨慎,以及李铮还算过得去的伸手,也可能是因为两人看起来太寒酸,截杀者并没有穷追猛打,这才让两人轻松逃掉。但这第四次,却遇到了狠人。
这一波羌人,整整追了他们大半天,一直到刚才才退走。
甚至于在起初的短暂交锋中,李铮还受了伤。虽然宰了一个,但手臂上同样也挨了了一刀。幸好是擦着划过,只伤了皮肉,要不然就麻烦了。
“吃点干粮吧。”
这时候,张山开口说了一句,顺手扔了一个黑乎乎的饼子过来。
李铮伸手接住,饼子上面还传来一点暖意。
闻了闻,一股子汗臭味冲入鼻孔,李铮不由皱了皱眉。
这饼子是豆子、麦子等杂粮糅合而成的,粗糙而且味道极差。这还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这饼子一直藏在张山的怀里!
也不知道张山几年没洗衣服、几年没洗澡了,那体味,简直能要人的命。
但没办法,必须得吃,不然只能饿死。
强忍着呕意,李铮三两口咽了下去,使劲的吞了口口水挂在马背上的水袋在早上的时候就已经干瘪了,要不然能吃的更顺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