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脑中快速搜寻在直升飞机上时猎人给我的资料,这个肥硕的男人是地中海一带最为有名的掮客,意大利人,名字太长我记不住,只记得道上的人叫他大胡子,要知道地中海是欧、亚、非三大洲的交通枢纽,是大西洋、印度洋和太平洋之间往来的捷径,贩卖人口,走私毒品和军火,想想这一带会有多少生意可做,经大胡子牵线搭桥的交易,成功率相当的高,光看他脑满肠肥的样就知道他从中捞了不少油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接下这杯喝了会让人嗨起来的‘佳酿’时,耳坠里传来屠夫的声音:“随便找个理由拒绝,就用你最常说得那句‘我妈妈不许我喝酒’也行。”
该死的家伙,居然用激将法,要我喝直说就好,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
把镀金彩印的金色酒杯执在手中,在灯光的映衬下红色的液体更显鲜艳,浮华奢侈、华丽光鲜的背后却是糜烂了的血腥。
是谁说过的血这种东西具有魔性,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无法摆脱,那么我呢,是不是也会在尸体堆上腐烂?
“阁下若是有意,待会儿可要多举我的牌才是。”我笑着一口饮尽杯中之物,呃,该死,居然是干红,我讨厌这种苦涩的腥味,就不能给我一杯甜酒!
我皱眉吐舌的傻样惹得大胡子哈哈直笑,趁我递还杯子的时候拉住了我的手,一边摩挲一边笑道:“我喜欢你野性又充满纯真的眸子,就凭这一点我就愿意今晚多举几次牌子。”然而他的笑意在摸到我右手食指弯处的硬茧时就僵硬起来。
“拿枪的手?”大胡子问我,不愧是拿命在混的人,凡事都观察入微,呃,我该怎么回答他好呢,思索时耳侧又响起色鬼的声音。
我想我的脸可能已经红了,不仅仅是刚刚吞下的酒的原因,色鬼要我说的那些话太露骨了,可的确是很好的搪塞之辞,我底气不足的学了出声:“是呀,不知阁下身上这把枪能不能让我试试。”呀!丢死人呐,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啊!我一定要把色鬼那家伙挫骨扬灰。
伴着耳里色鬼的叹息声和大胡子朗朗的笑声,我就知道我把事情办砸了,只听大胡子笑道:“看来你还是个生手,我想你肯定需要钱,不如我给你介绍几位金主,保证能使你的第一次卖个好价钱。”
我不禁赞大胡子是个聪明人呐,懂得把危险往外推,就像猎人教我的,任何时候,情况未明朗下,都不该把危险引到自己身边。话又说回来,我就真那么嫩吗?个个人看我都知道我是个雏的。
大胡子见我和奥斯顿认识,所以也就不再多做介绍,拉着我转向另一侧的人群,我对奥斯顿抱歉一笑,在奥斯顿探究一般的注视下跟着大胡子没进人群,也就在这一堆人里,我找到了我的目标,这艘游艇的主人卡尔修斯公爵,也是这个地下拍卖场的举办人,一个早已没落的英国贵族,呵呵,都什么年代了,还带着爵位尊称,我觉得这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见了真人,我才知道猎人他们为什么说对于我来说要完成这次的任务很难,因为这个狗屁贵族根本就有种族歧视,他一看见我是黑发黑眼的黄种人眉头就已经皱起,再听我是中国人,紧跟着一句就是:“我不想和小偷打交道。”
我一听火气就往上冲,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总认为国人偷了他们的技术,对我们百般防着,资料中说这位公爵背地里是走私军火的,因为国人仿制了一大批国外高性能的枪械,卖的便宜性能又好,抢走了他在亚洲的许多买卖,我想他是嫉恨才是。
不过我看着屠夫他们从黑市上淘来的美国16突击步枪,上面竟贴着“ade cha”的标签,我就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