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歌把血之晶石扔在了一旁,四头熊垂涎三尺的看着血之晶石。
血之晶石滋养血气,是力量型的宠兽最渴望的东西。
“你们想要?”顾歌问道。
四头熊疯狂点头。
“想玩就拿去玩吧!”顾歌满不在乎道。
血之晶石和明之光珠这两样太珍贵了,顾歌觉得军区会要回,那么注定不是自己的东西,又什么好珍惜的。
反正拿给四头熊玩,也不会把它弄坏。
得到顾歌的同意,熊爸熊掌伸的最快,第一个拿起血之晶石舔了舔,熊妈一把夺过,熊爸舔过感受到血之晶石带来的好处,自然不舍得,又抢了回来,两熊起了争执打起来了,两小熊被熊爸熊妈一脚踹开。
顾歌有些无语,这都打的起来,管管?
顾歌起身准备劝架,忽然,看到两熊打的挺精彩的,上勾拳下勾拳熊抱。
顾歌又想到这是它们两夫妻的矛盾,自己是个外人,还是不管为好。
再者这打架挺好看的,大空白颇有兴趣的看着打架。
作为没有手机的秘境,是一个挺不错的娱乐节目。
两熊打架,从熊洞深处打到熊洞外,又从熊洞外打到熊洞深处。
获胜者是熊妈,新手九级的熊爸被新手八级的熊妈,打的鼻青脸肿。
不知不觉中,被熊爸熊妈撒了一波无形狗粮。
该睡觉了,闹了一晚上了。
明之光珠有些亮,像是500瓦的灯泡,照得熊洞通亮,顾歌睡不着觉。
顾歌抛了一个坑,把明之光珠踢进去,埋了。
明明是一个十分昂贵的宝物,顾歌却十分不待见它,骨子里的厌恶。
明之光珠是光系不可多得的道具,佩戴明之光珠,能大幅增幅光系技能的威力,更容易学会光系技能。
向日葵国王学会了七个光系技能,估计就是明之光珠的功劳。
向日葵国王也是个憨批,当时它若将明之光珠佩戴在身上,夜晚的那发光辉大炮威力要增强三层,大空白必定受伤。
这向日葵还是吃了没智慧的亏,不然新手四级的小骷髅打不赢职业四级的向日葵国王。
顾歌又补了一脚,一头栽在大空白弹力十足的身躯上,美美的睡了觉。
当天晚上,顾歌梦到空白头带金色王冠,手持至尊法杖,身披不朽法袍,坐在黄金金字塔最顶端的宝石王座上,金字塔下有不计其数的史莱姆在狂热呼喊,狂信徒般朝拜它。
史莱姆们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都有,有头带军官帽的史莱姆,有手持大宝剑的史莱姆,有手持烧火棍的史莱姆,有手拿海神三叉戟的史莱姆,有带着眼镜身穿白色大褂的史莱姆,有背后长着两对纯白翅膀,头上有金色光环的史莱姆,有拿着冒着地狱之火的邪恶小叉子,背后一对蝙蝠翅膀,脑袋还有红色牛角的史莱姆。
t的,史莱姆多的,顾歌看花了眼,脚下没站稳,一头栽滚下了金字塔。
砰!
梦碎了!
顾歌捂着头,茫然得环顾周围。
众多史莱姆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