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名人作家 挖人经验(1 / 2)

 巩书豪极力压抑住内心的兴奋,跑出餐厅直奔叔叔的那辆大众车,打开车门熟练的伸手一摸,就摸出来一本不薄不厚的小说来。

书的封面是一艘在茫茫大海上的航母,天空有飞舞的翼龙,海面上也有各种各样的海洋怪兽,远处隐约可见的海岸边,还有暴龙仰天嘶吼。

这就是那本他最近读了好几遍的《当航母遇见恐龙》,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打广告的时候,他是有些不屑一顾的——只看书名就觉得没什么深度,这种哗众取宠的书有什么意思?

然而就是封面上的那和在电影里看到的截然不同的恐龙,吸引了他。

真实的恐龙是什么样,现有的图片文字都是推测出来的。但是他在看到这些天空海洋上的恐龙之后,总有种感觉,恐龙似乎就是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巩书豪的名字还是他跟了叔叔之后自己起的,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他都不想提,巩小六——他叔叔没儿女,但是他爹却厉害的很,给他生了三个姐姐两个哥哥,他是最小的排行第六。

这个起的太过随意的名字,他早就想改了,直到他叔叔把他接过来让他跟着跑生意,他总算得偿所愿,立刻改了一个自己特别中意的名字——也是他几年以后觉得特别中二的这个名字。

名字里有个书字,他也确实爱看书,当然他爱看的都是以小说为主。

爱看书和学习好不好真没多大关系,他们姐弟六个虽然家庭条件差,但是有叔叔支援上学,别说上大学,真能继续上的话哪怕是研究生博士他叔叔也愿意花钱。

但是很显然,几个哥哥姐姐还不如他,好歹他还上到高中,才会被叔叔带在身边。

虽然不上学,但是他爱看书或者说是小说的习惯还是没改变,以前在镇上小书店租书看,跟了叔叔之后有钱就可以尽情的买书看。

前一段火热的一个作文大赛,有不少获奖者直接被大学录取。巩书豪当时就遗憾的不行,要是自己退学晚点的话,搞不好赶上也能拿个奖什么的——骨子里带点文学青年气息的他,还是很敢想的。

别人追的明星是唱歌的演戏的,巩书豪只喜欢默默的把写书的当偶像。

初读《当航母遇见恐龙》他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一艘误入的航母闯进了光怪陆离的原始海洋,船上的人们开始面对各种千奇百怪的海兽怪物,从一开始的慌乱到破釜沉舟,发展到在食物紧缺的情况下猎杀怪兽当食物等等……

这些都深深的吸引了他,当时他就觉得,这个作者太有才了!得多强大的想象力,才能想象出来这些东西啊!

特别是写到航母上猎杀庞大的海中恐龙来当食物,还详细的写出了什么部位的肉是什么味道的,他当时看着感觉真是……总觉得一切是如此的让人不可思议,可是细想之后又感觉有其合理之处。

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明明知道这是一本小说,纯粹是作者幻想出来的,可读起来的时候,偏偏就感觉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某个人类未知的空间里,是真实存在的一样。

至于说还有宣传作者是被刀桥大学录取的,是著名企业家,这些巩书豪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一点,就是想看看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和他谈谈到底他是怎么想出来的这些——你说海诺龙的尾巴最劲道,但是火候不到的话根本咬不动;为什么上龙的鳍应该用蒸的最好吃;克柔龙的脂肪太厚,可以当燃料却不好吃;翼龙身上根本没几两肉,做烤翅都啃不动……

这些都是怎么想出来的?

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他都感觉不是在看书,而是在和一个从那艘航母下来的人在对话。上面发生的一切,都让人感觉是如此真实……

对,就是真实。

想了好久之后,巩书豪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为什么吸引他一遍遍的去读,就是因为这两个字:真实。

如果说在他看了好多遍之后,对这本书还有意见的话,那就是:太特么短了!

总感觉这个故事是那样的让人意犹未尽,那些人们离开了安全的航母,踏上了陆地,面对的必然是更多的千奇百怪的远古生物,他们如何生存,是否建立了基地把人类的文明传播下来,是不是和最终的恐龙大灭绝有关……

这年头还没有网络小说,巩书豪还没经历过那么多的‘断更’‘烂尾’甚至是无耻的‘太监’,所以他天天就在想,这本书还有后续没有了?

可惜现在他正跟在叔叔身边,也知道叔叔对自己的看重,现在生意上的事都忙不过来,他哪有时间去为了自己的爱好,跑去找作者问一问啊!

没想到今天居然就见到了作者。

一开始他见到年轻的作者的时候,在还不知道那位就是心中的偶像的时候,他还有些不忿。你年纪也不比我大,就能来买好车不说,还跟了那么一个耀眼的美女……

哪怕是后来他明明知道叔叔有意结交这位年轻的富豪,他心里也有些不舒服,就一直保持着沉默。但是改变想法真的就在一瞬间,从听到这位是作者的时候,他的所有的负面想法都没了:才子身边跟着佳人很正常啊!这么年轻有才气的作者,是个社会成功人士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啊!被刀桥大学录取有什么了不起的,人家有这份才气啊!

年轻人就是这样,觉得一个人不好的时候,那就什么都不好。觉得好的时候,那就是什么都好——就好像之前他觉得人家身上穿的一般认为是装的,故作低调。现在想法一变就认为,人家这真是低调。

拿到书之后他还觉得不够,转头又从车里找出来一个小记录本和一支笔,这才兴冲冲的准备冲向餐厅。

刚跑到门口他又停了下来,忍不住拿出来了手机飞快地按了起来,给几个认识的朋友发了一连串的短信吹嘘:我见到那本书的作者了,现在正和我一起吃饭,刚才有个外国人在和他谈电影版权,导演是史蒂稳斯皮尔伯格。比我想象的更牛x,人家不但写书厉害,挣钱也厉害,还有个超级超级超级漂亮的女朋友……

然后才一口气冲到了燕飞身边,在自己叔叔那杀人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稍微有些拘谨的笑容,摊开了书说道:“偶像,给我签个名吧!”

燕飞看着他这样子想笑还觉得不合适,干脆拿起笔写上名字问道:“行了吧?”

随后忍不住自嘲道:“养牛场开到现在,签名的合同文件也不少,但是给自己的小说签名,还真是头一次。”

“那我这就是第一个签名了是吧?”巩书豪激动不已。“那你能再写上,第一个签名吗?”

“你给我坐过来。”巩德力看不下去了。“以后继续多着呢,现在正在吃饭,你现在的行为合适吗?”

“这是我偶像。”巩书豪坚持道。“就这一次叔叔,你放心,以后都听你的。你也知道我最近一直超级喜欢这本书的,现在见到了作者,你要不让我弄个签名的话,我这饭都吃不好了啊!”

说完话看到燕飞已经哭笑不得的特意写上了第一次签名几个字,他顿时顾不得和叔叔说话:“燕老板,作家,偶像,太谢谢你了!这个签名我得好好保存,以后能当传家宝的啊!”

“对了偶像,我还想问你几个问题……”巩书豪说着话刚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又忍不住开口。还把自己的小记录本摊开,拿着笔一副采访的样子。

巩德力啪地一下就给了他一巴掌:“你给我老实点行不行?丢人不丢人?把人家当偶像就多跟人家学着点,别一副咋咋呼呼的样子!”

爱之深恨之切的巩德力这下子打的有点狠,声音也大了点,弄的餐厅里不少人都开始朝这边望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