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着一个二郎腿的年轻人,端着一杯咖啡在看着报纸,等到他饮完一杯咖啡的时候,已经老迈的女王,随着几位皇家骑士团的骑士走了进来。
在这个大厅内,所有工作的人员,都向女王行了礼,只有那个牛仔无动于衷,自顾看着报纸。
女王在牛仔的对面坐下,没有像英国的老派绅士一样有过多的问候,而是单刀直入地问道:“一年前,骑士团就召集你回来,你一直没来,为什么你现在又回来了呢?”
年轻人将喝咖啡放下,他的胡子上还沾染了一点咖啡的颜色,但是他一点都不在意,他用温柔的嗓音说道:“事实上,你发给我的电报和邮件我一封都没有看,直到最近我闲来无事清理了一下邮箱,才发现威尔逊已经死了。”
女王一脸严肃地纠正说道:“洛克,威尔逊是你的老师,你不该直呼他的姓名!假如当天你也在皇家骑士团,他不可能丧命!”
被叫做洛克的牛仔靠在沙发上,好像颇为无所谓地说道:“他是交会了我的很多东西,但是我所学到的都是自己的,威尔逊只是帮我指明了一条路罢了,不过你说他是老师,就是老师吧。”
“至于老师的死,对于他来说,可能是他最好的归宿,他的身体和灵魂都被皇家骑士团的荣誉给拖垮了,他原本应该可以更自由才是。”
女王还是严肃地纠正道:“那是他的选择,也是他的荣誉,他选择为承诺用生命去执行,你和他相比,没有任何荣誉和使命感可言!”
洛克整个人懒懒地瘫在沙发上,一点都没将这个国家高贵的女王放在眼里。
事实上,洛克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来上一根烟,可惜在这里抽烟是不允许的。
在沙发上挪了下屁股的洛克笑道:“我一直是没有荣誉的,要不然也不会以一个骑士的身份,勾搭上皇家的公主,你应该知道我骨子里就是一个反叛者。对了,你不是说如果我在皇家骑士团,威尔逊就不会死吗?”
“但是你将我逐出皇家骑士团,还将我的英国公民的身份给剥夺了,威尔逊的死,我想无论如何你都怪罪不到我的身上。毕竟,我是愿意在骑士团里的,每天晚上可以爬上公主的床什么的,多舒服?”
女王再好的涵养,也生气,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跟随在女王身后的仆人,立马将降血压的药给女王服用,女王服下了药,脸上终于舒缓了一点。
牛仔洛克看女王这幅惨样,也终于坐直了,他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子,对女王摊手道:“你叫我回来,又说荣誉什么的,无非是想让我替你亲爱的孙子和威尔逊报仇,这些我都会同意,这也是我来得目的。”
女王摆起了她的女王架子,问道:“你真愿意承担起这一份责任?”
洛克摸着他手上的左轮手枪,就像是抚摸情人的手一样。
一直在女王身后护卫女王的皇家骑士团,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洛克的举动,让洛克携带枪支进来,已经是破坏了规矩,如果洛克在这里拔枪,那也将会是皇室最大的笑话。
但是两位骑士团的成员也都知道,身上有枪的洛克,只要他拔枪,再快的反应都是徒劳,这个世界上没与人能比洛克更快。
摸着枪的洛克说道:“这个仇我会替你报,但是皇家骑士团队长的身份不该由我来承担。你知道我无拘无束惯了,更别说公主也已经嫁人了,如果我再摸上她的床,这桩丑闻对皇室来说可承担不起,可你知道如果我在这里,我控制不住自己对吗?”
女王冷哼一声:“不是英国本国公民,禁止加入皇家骑士团,你祖上的荣誉都被你烙了耻辱的烙印,皇家骑士团以后都不会有你们家族的徽章!所以你放心,你不会进入皇家骑士团的!”
洛克连忙一脸头痛地说道:“打住……打住,我讨厌这些腐朽的话,听起来好像我已经被钉在了棺材里面的一样。那个年轻人我知道,我在做赏金猎人期间,教廷的人有找过我,但是那段时间我还有钱买酒,所以我就拒绝了。这个人我认的,我会将他脑袋带回来。”
女王说道:“杀了他,你会有几辈子喝不完的酒。”
洛克将牛仔帽给拿了下来,露出了他满头的黄色卷发,洛克将牛仔帽放在胸口,真诚地道:“我喜欢这笔买卖,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然而女王却又拿出了一份资料,资料上的头像是一个洛克完全陌生的老年道人,女王淡淡地说道:“威廉的死,那个叫陆风的东方人,只是行凶者。背后可能是这个人策划的,调查他,如果主使者是他,杀掉他!还有他的一个儿子。”
洛克将资料下面一张单页打开,上面正是轩辕不止的头像!
……
陆风并不知道又有一个叫做洛克的年轻牛仔盯上了他,洛克更不知道这个名叫洛克的叛逃者、赏金猎人,在不久之前刚刚将神榜第十一位的复仇者,给干掉了。
当然教廷颁发的神榜从来只有十个人,这悲催的第十一人原本是第十名,因为轩天奇的强势,而被轩天奇给挤出神榜的。
这位复仇者是一个非常清真的人,是默罕默德忠实的信徒,他的家乡被欧盟的战火所牵引,于是孤身一人的他,在欧洲的几个国家制造了大量的恐怖事件,自称“复仇者”。
教廷的人几次追拿都没有拿下他,于是就清了洛克出手。
双方的交火地点是在复仇者的家乡,那一天是教徒的节日,复仇者必须回到战火四起的家乡,在清真寺面前请求诸神的加持。
洛克这个明明生在英国的西部牛仔,踏着硝烟而来,这个伟大的复仇者,在洛克的一枪之下,就去见了他的真主,去天国享受七十二个处女。
过程很平淡,但足以见洛克的强大,他是一个牛仔,一个世界上枪法最好的牛仔,就是这么简单。
……
在距离紫禁之巅还有一天的时候,陆风还是在跟轩天奇学剑,陆风很谦虚,学得也很深,但是所谓的剑意,并不像武侠小说中的那样,需要几十年的修炼才能大成。
剑意就是一股意,所谓意会不可言传,这意就是如佛家的参禅一般,若是懂了就是懂了,不懂就是不懂。
于是在那个有花草树木的院子当中,两个人一个传武,一个习武,非常得奇怪。
轩天奇拿着一根树木的荆条,临空刺出一剑,然后问陆风懂了吗。
陆风则是满脸凝重地点点头,闭着眼睛就去体悟……
杨青霞在旁边看得莫名其妙,轩天奇没有避讳她传武,但是从轩天奇的剑里面,杨青霞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
杨青霞好歹也是抱丹中期的高手,境界上的功夫之深,普通抱丹也很少有人是其对手的。
水月宗又是从道门演变而来的,水月宗的武功也讲究一个悟性,杨青霞自认为悟性不错,可是看这两个人的传授剑法,杨青霞多少有种挫败感,简直比水中看月还难。
不过虽然如此,杨青霞还是很幸福的,离开了轩家之后,轩天奇在也不用每天去应付轩家里里外外的市井琐事,即便那些琐事可能是上亿的生意。
现在他们非常安静,轩天奇传授了陆风一剑之后,留下陆风参悟,就和杨青霞打情骂俏了,等到吃饭的时间,杨青霞做好饭,两个人在一个桌上,没人干扰吃饭,非常的悠闲自在。
而陆风呢?则还是盘坐着参悟呢。
杨青霞奇怪地对轩天奇问道:“陆风能悟到吗?”
轩天奇夹着菜,含糊不清地说道:“估计不能,天赋太差。”
杨青霞无语,陆风好歹能看出点门道,坐下来参悟,她则是连门槛都迈入不到里面。
无语的杨青霞又问说:“如果悟到了,又有什么?”
轩天奇道:“我的剑本是无的,如果陆风想要悟到,就需要什么都悟不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