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p>
法律不外乎人情!</p>
这句话在大明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尤其适用。</p>
掌握了公众的情绪,就等于掌握了法律!</p>
陆掌柜深得此道之精髓。</p>
他的话气越加的哽咽了,几乎是泣不成声地道:</p>
“诡计得逞之后,他,他就开始了信口雌黄,大肆诋毁先贤作品,硬生生将又四幅真品指为赝品,无一不是用的颠倒黑白的伎俩。”</p>
众人大为心惊,按照文会的规定“辨赝品,赢真迹”,每辨别出一幅赝品,就可以任选一幅前贤真迹收为已有。</p>
这些字画有贵有便宜,但总体来说,每一幅都是价值不菲,这方唐镜也太胆肥了吧?为了侵吞字画,连指驴为马这样的事都敢做出来,怎的不懂见好就收?</p>
众人心情相当复杂。</p>
如果从名这方面来说,这方唐镜一举识破《清明上河图》赝品,已经大大的扬名,之后找出再多的赝品,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实在没有必要死咬住不放,做人留一线嘛,人家的文会还要不要办下去了?</p>
但若是从利的角度出发,当然就是多多益善,凭本事赚到的,谁也不能说半个不字!</p>
可你千不该万不该,居然用指驴为马,颠倒黑白这样的无赖招数,实为读书人之耻!</p>
“小老儿不敢惹事,不敢招惹于他,只好自认倒霉,只盼他早早离开,谁知,谁知他……唉!”陆掌柜揪着自己的头发,痛苦得难以呼吸。</p>
众人心下惨然,感同心受,遇着这样的斯文败类,太憋屈无奈了,已到了忍耐的极限,可看陆掌柜的表情,明显还有更过份的在等着他。</p>
“他竟然,竟然当场蒙着眼书写出一幅字,然后,然后就在墨迹未干的情况下,一口咬定他自己所写的作品为真迹,强行指责本店展示的作品为赝品……众目睽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天理何存,天理何存!!”</p>
这血泪斑斑的控诉完全出自陆掌柜真心,他做了四十多年的掌柜,可谓是奸商中的奸商,从未见过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奸商,有敢这般当着主家明目张胆造假的,这方唐镜当真是胆大妄为到令人发指,半点活路不给!</p>
什么!!所有人都哗然了!</p>
竟然丧心病狂到如此地步,实在是骇人听闻,众人想过方唐镜可能会百般刁难,想过方唐镜可能会强买强卖,想过方唐镜会提出种种无理要求……</p>
唯独没有想过方唐镜会以一幅蒙着眼睛作出来的劣迹字品,当面以假为真,指真为假,这跟公然抢劫有什么分别?</p>
不,比抢劫更加恶劣,因为他逼着所有人承认了他的蒙着眼睛伪作出的东西,就是真品。</p>
这就跟杀了人还要死人承认侩子手刀快是一个道理!</p>
不敢想象,这竟然是人做出来的事!</p>
悲哀啊,我大明的读书人道德底线竟然沦陷至此了么?</p>
堂下群情激奋,所有人都有冲上堂暴打方唐镜的冲动!</p>
当然,如果没有数量惊人的军士在维持秩序,这种事情搞不好已经发生!</p>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已经到了底线的时候,陆掌柜又开口控诉道:</p>
“即便是这样,小老儿仍是打算息事宁人的,毕竟他是松江府第一秀才,店里的人已经被他煽动了起来,小老儿只巴望他拿了好处早点离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