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一字要命(2 / 2)

实则梁公公非常善于发现文字中的错误。</p>

现在的年轻人敢想敢写,根本不记得老朱家的传统,一个字便可杀人的。</p>

据野史载,洪武年间,有官员卢熊考绩优秀,太祖下诏委任其到山东“兖州”当知府。</p>

卢熊得到太祖的赏识,当然是高高兴兴赴任,准备大干一场以报天恩的。</p>

到了兖州之后,这位卢知府第一件事便是要发文告示向军民等治下百姓宣布自己的存在。</p>

可取出官印的时候,卢熊顿时傻眼,原来,这官印上刻的是“衮州知府”。</p>

官印是根据皇帝的诏书刻的,很显然,太祖把“衮”字当成了“兖”字。</p>

这当然可以理解,太祖没有上过学,现在的学问都是靠自学成才,这已经很很很勤奋刻苦了,试问自古那些没读过书的皇帝有谁能比太祖更文采出众?</p>

太祖可是会写诗的,还写出了不少天下文人称颂的绝妙佳句,可谓是自学成才里的大宗师级别人物。</p>

因此有些别字也很正常,瑕不掩瑜嘛。</p>

可卢熊这人实际很一根筋,又错误地认为太祖是那种“闻过则喜”的明君,于是……</p>

他上了一份奏章,指出了皇帝的错误,标明了“衮”念“滚”,“兖”念“严”。并诚恳地要求皇帝改正。</p>

上书本来也没什么,可你没有私下通过密折表达,而是以奏章的形式逐级递交,这就大错特错了。</p>

正常奏章的流程是这样的:奏折经本省布政使司,然后是通政司,内阁(当时是真的秘书处),然后是丞相(当时还有丞相),层层批阅后才呈到太祖案头。</p>

这一套流程走完,无数人看过其中内容,岂不等于向天下昭告:</p>

皇帝是个半文盲,别字先生。</p>

这简直是当众打脸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太祖大骂:</p>

“卢熊好大胆子,竟敢把文人的臭毛病咬文嚼字那一套用在朕的头上,朕还不知道山东有个‘兖州‘么,朕授他‘衮州知府’就是‘兖州知府’。</p>

这‘兖’‘衮’本就是同一个字,便如同‘茴’字有三十多种写法一样,皆是文人多事玩出多种花样罢了。</p>

卢熊自己学问不精,竟敢将之念为‘滚州’,这岂不是诅咒朕‘滚蛋’?</p>

混账东西,锦衣卫听旨,给朕将卢熊这厮斩了!”</p>

可怜卢熊为了一个字较真,竟断送了小命。</p>

类似的例子在野史中数不胜数,比如说太祖因做过和尚,当过红巾军(当时被定为贼),最忌讳人说“光”“秃”“贼”这一类字眼,谐音也不行。</p>

因此在野史中记载无数人因此而受诛。</p>

比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宦官写《谢增俸表》,因文中有“作则垂宪”,里面有“则”字,这个字谐音便是“贼”,因而被杀。</p>

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按察使写《正旦贺表》,因文中有“建中作则”一字被杀。</p>

凡此种种不绝于野史,虽说没有见诸于正史,可无风不起浪,太祖当年也未必没有做过这些事。</p>

文字狱自此便成了老朱家的传统,成祖灭方孝孺十族的故事了解了一下。</p>

此后的英宗正统十四年,都御史张楷于除夕作诗“斯民何苦际斯时。”“四山烽火照人红”“乱离何处览屠苏”,以诽谤朝廷,坐罪免职交有司处理。</p>

到了成化皇帝也继承了这个传统的。</p>

成化二年,无锡处士陈公懋因为删改朱子四书集注被人告发,上命毁之,交有司严惩。</p>

可见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字更不能乱写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