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两个圈内的好友,同样是明星,合伙开了个公司。
原本想着就是自己玩玩。
四十多岁,已经娶妻生子,又不差钱,轻松点挺好。
结果呢,这种氛围吸引了其他一些明星,慢慢地,从工作室性质转化成了公司。
从整体而言,墨风比较符合郑文理想的工作状态。
没人逼你干活,不会强迫一个月必须跑多少个行程,时不时还会举行些内部活动,很是轻松。
但是!
却不适合新人生存发展。
毕竟,个人的人脉与公司集团无法相提并论,墨风里的艺人,都是已经成名许久,工作会找上门,不用费多大力气。
新人要是加入,有可能就泯灭其中。
不过合同倒是很优渥。
两年一签,进来就是三七,公司只占三成,郑文如果愿意加入,墨风的十几位艺人,全部都可以给他当嘉宾。
这就是家庭式公司的好处,互相之间感情比较好,不在意那么点通告费,相处起来比较轻松。
而且,目前为止,墨风并没有主持人方面的艺人,他来了,独一份,享受所有相关资源。
“你呢,可以从中选”
“我选择墨风。”郑文直接说道。
“诶?!”
轮到罗象惊讶了,我话还没说完呢,准备了一大堆呢。
“你不用考虑考虑?”
“考虑完毕了,”郑文用食指点了点太阳穴:“签约五年,时间太长,而且你说的那些条款好麻烦,我不喜欢。
恒星虽然强大,可旗下的艺人太多了,我作为新人,进去没啥竞争力,一百块,能有五毛钱用在我身上,已经阿弥陀佛。
可以说,只是一块饼而已。
看得见,吃不着。”
罗象点点头,你倒是人间清醒,没有被迷惑。
其实,郑文还有个理由没有说明,通过《一起转转转》,证明他在地球上看的那些创意还是能起效果的,你多拿了分成,我的小目标就要往后推延。
有人问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你还要加入公司,现在这样不好么?
有了公司,等于有人帮你讨价还价。
创意,没有所谓的市场价,郑文啥都不懂,谈到一百万,换个人也许就是两百万,三百万。
再者,有人帮助,可以把盘做大,广告费可以是天文数字。
单打独斗,肯定是不行的。
“同样是嘉宾支持,恒星那就算有人过来,我估计也是迫于无奈,到时候低声下气,有点让人不舒服。”
郑文继续说道。
“墨风显然更有诚意,都是大明星,偶尔来一个,玩开心了,再喊下一个,多好。
更何况,唯一的主持人,这点太吸引人了。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演员们宣传作品,肯定也认识其他电视台的相关人员,我需要的就是这方面的资源。
罗律师,你觉得呢?”
“我不觉得!”罗象认真说道:“我只是个专业律师,不会夹杂私人感情,如果我是你,八成也会选择墨风,因为夏代之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她,好美。”
郑文一愣,卧槽,你个狗东西。
这朋友,我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