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锄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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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正冕兜了这么一个大圈子赶到杭州“锄奸”,是替海瑞报仇出气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以一国之尊冒此风险有这个必要吗?答案仍是肯定的。其实岳正冕早就有替海瑞出头的想法了,但一直因为事情太多而一拖再拖,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庞家的作死已经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那么岳正冕就不会再让这些败类继续苟下去了。

“汉奸”一词最早出现在哪里,可谓是众说纷纭了,据说最早以书面形势出现的是元代胡震编纂的《周易衍义》中,卷六云:“李固欲去汉奸而反遭羣小之毒吝也,然志在去奸,于义何咎?诸葛欲殄汉贼而反遭街亭之毒吝也,然志在殄贼,于义何咎?”。还有一种说法,这个词是从改嫁的妇人引申而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点侮辱这个词了,这里且不说妇女有改嫁的自由,这是无须辩驳的。单单用这个词去形容那些忘记了祖宗的家伙,就是对广大女同胞的大不敬!

在岳正冕看来那些去做汉奸的可以分为几类人,有的是一直被人轻视就想换个方式扬眉吐气,有些则是贪图小利小惠,还有那些郁郁不得志之辈,以为换了主子就能一展平生所学。然而选择走这条路的人中,最让人觉得气愤的是就是那些本已富的流油,却还想着如何能更加的财源滚滚之辈,为了眼前的利益不好好做人反倒去当狗,最典型就是庞怡曾这种人了。

所以岳正冕是一定要杀他的,而且也是必须要杀之而后快的,并且更是要杀其全家的,对于这种人无论怎么处置都不为过!

应该说他在杭州的一番作为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配合着他那道“锄奸令”一时间让那些投效倭寇,或者正准备投效的垃圾们,个个都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般,躲在家中瑟瑟的发抖。

无独有偶在京城也有一位好汉,每日里看着倭寇在大街上耀武扬威,更可恨的是一班摇尾乞怜的家伙跟在他们后面为虎作伥,于是他把心一横决定效仿古时的刺客荆轲、专诸,好好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这人姓林名唤辉富,本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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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家镖行的趟子手,没读过几年书,却因使得一手好枪法很受总镖头的器重。近几年朝廷波云诡谲的争斗根本影响不到他们这些市井小民,相反因为市面动荡他们的生意反倒红火了不少。

但随着倭寇攻陷京师,这些所谓的江湖人物也受了影响,大部分都歇业在家闭门不出了。这林辉富年轻人的性子在家也是闲不住,便和一般好友终日泡在大酒缸二荤铺里,喝醉后就大骂倭寇,以及其附庸的走狗。

一日同饮的好友见他又撒酒疯,禁不住随口说了一句“别光嘴上扯,来点真格的让弟兄们开开眼吶”,结果这林辉富听罢竟然将酒碗一摔扬长而去。众人都以为他年轻脸皮薄受不得激落了面子,可谁知一个月后竟传来消息,林辉富居然单枪匹马干掉了京城巡警局里的大队长黄得财。

这个黄得财也很有意思,说起来与岳正冕还颇有一段渊源。他就是当年岳正冕带着其他“麻将三人众”,干掉的那个黄三爷的儿子,当时黄得财正带着手下在城里与人吃茶讲数,等闻讯赶回时黄氏庄园已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他那个好勇斗狠一辈子的老爹也被烧的不知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