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那一掌缓缓而来(2 / 2)

道休云向前走了两步,把手抱在胸前,说道:“痘痘这东西实在不雅,就像一条出卖主人的狗”

道休云摸了摸自己还算光滑的脸颊,似乎不解的样子,问道:“你说你的痘痘是怎么长出来的,难道是哎,毕竟你脸上的狗太多,把你这个主人都出卖的体无完肤了。”

小土豪嘲弄道休云,道休云也不生气,也不辩解,反而是把脸上的痘痘当成了说道的本钱。

痘痘这东西本就是很难说的清,一说可以是分泌失调,一说也可以是思春过度。

小土豪怎么听不懂道休云说的什么意思,那份原本骄傲的脸上顿时蒙上了一层黑雾,而那耳垂却有着几分微红,看来还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屁孩儿。

其实,他道休云在这方面又何尝不是未经世事了,只不过,临山镇的那些妇女都喜欢逗他,准确说是宠溺的挑逗;那些鹿河沟的汉子们,经常给他灌输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事情,在这一点上,他倒是算得上有几分经验。总的来说,他虽然没有吃过猪肉,但看猪跑、摸猪蹄等经历还是不少。

而且他尝试性的杀了一个人。对于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来说,杀人可不是小事。就算道休云现在回想起来也会难以平复心情,陈老六死在他的短刀下,那种绝望而憎恨的眼神,那些泊泊流出的鲜血慢慢变黑

犹记得那天杀了人后,道休云一宿没睡,不仅是害怕,更是因为杀人的那种感受,一个活生生的人,就那么流着血,瞪着眼,无奈的、恐怖的又憎恨的死去。

他原本脸皮就不薄,而又经历了杀人,至少相较于很多孩子而言,他要从容很多。最重要的是,他在懵懂知事时,就经历了很多人永远都不会经历的事情。

可是这个连说到思春这种事情时都会脸红的人怎么能在言语上占半分的优势了?

有句话叫“话不投机半句多”,说不过就打,打不过了?

要是道休云的话,打不过那还能怎么办,逃!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他从来不会为了一时之勇而断送性命,十年前如此,今后想必也会如此。

出手的不是土豪小子,而是他身边的随从。

那个随从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但那双饱经沧桑的眼睛告诉道休云,那是一个见惯了杀伐的人。

有些事就是那么理所当然,就像当下那个随从扇过来的一巴掌一样,太过的理所当然。

用他们富贵人的思想来说,你一个叫花子挨一巴掌又如何,我不计较弄脏了手就是对你很大的恩赐了。

以道休云的灵活的身法来说,要躲过这一掌应该不难,而且那一掌如此之慢,比起那些林间的野物来说,简直就是乌龟相较于脱兔。

于是,道休云躲过去了。

那位二十多岁的随从怔了片刻,看着那悬在空中的手,又看了看道休云。

“你不是修者,能躲过倒也不错。”青年随从带着三分赞赏七分愤怒的说道。

紧接着又是一掌扇来,还是那般慢。

可是道休云却觉得周身被束缚了一般,只能那么看着,看着那一掌在眼中慢慢放大,看着青年随从愤怒和赞赏后的从容,看着满脸痘痘的小子嘚瑟的笑着。

那种有若蚊蝇的细微之力像是千万缕丝线,把道休云缠的结结实实,他真的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