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长毛象(1 / 2)

 铃铛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笑盈盈的拿起莫厉卿的手,割出一道口子,用力的把血挤在两颗玉石上面。

然后直接把菜刀往玉石上一扔,不见了。

铃铛很满意的笑了。

莫厉卿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从房间里拿了一个小锥子,把两块玉石的边角地方打了一个洞,用一根红色的线串起来。

弄好之后,直接就要帮铃铛挂在脖子上。

“我不要。”

“为什么?”

莫厉卿手里拿着玉石,淡淡的问道。

“”

铃铛觉得自己要是找不到好的借口,莫厉卿准会逼着她带上。

“对了!我脖子已经有挂一个珠子了!”

铃铛把珠子掏出来给莫厉卿看,她的脖子上确实挂着一颗清魄。

“而且你要给我的话,一个就够了,我又没有什么东西要装的。”

铃铛站在沙发上,这才勉强能跟莫厉卿对视,她很喜欢这种可以不用仰视他的感觉。

莫厉卿似乎觉得铃铛说的有道理,把那颗绿色的玉石重新用红绳子弄了一下,变成手链,带在了铃铛手上。

“谢谢。”

铃铛看着手上的链子,喜欢的不行。

想不到莫厉卿这么心灵手巧。

“恩。”

莫厉卿的性子冰冷,在感情这方面也说不出有多少热情,但是铃铛却偏偏喜欢这种相处方式。

“我们回来啦!”

丽莎抱着小灵从外头回来,岳金重任劳任怨的提着一大堆东西,不用想都是丽莎的杰作。

“铃铛,我把厨房那一筐干瘪的白萝卜给你卖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