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兴义小记(一)(1 / 2)

 兴义小记(一)

——若人

(一)二至兴义

第一次去兴义已时隔两年,我犹记得貌似是二零一五年的春天,我和阿呆一道打工归来,那年寒假我俩结伴去了惠州,只为挣几块零用钱(又好像不是春天,反正就是同一年,不是春天就是秋天,应该是春天,因为马岭河大峡谷里的瀑布还不是很激动,峡谷里的芭蕉叶也青绿得很。姑且不说了)。

那真是一次愉快的邂逅。那个时候,阿呆还不没泡到妹子,我也还没发展到大腹便便的囧样,但我俩都还很穷,一如今日之穷。那个时候,阿呆专门带我逛巷子,他们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面不生长红娘秋娘之类的,凉粉凉皮倒是很能勾住我的胃,乌江片片鱼辣得很,价格尚且承受得起,我俩尚且消费得起。到了晚上,我俩就挤在一张孱弱的小床上,吃辣条写情诗什么的,开心极了。

在小旅馆中,我经常率先洗澡,阿呆排后,他的洗澡有些婆婆妈妈,起码要费时二十到三十分钟,堪比隔壁三十岁的老妈子,他则嘲讽我洗得马马虎虎,洗不干净,搞笑的是,我就跟他睡一起。

那个时候,我俩都是学生,他至今还是学生,因为手里有学生证,景区门票一般都是二分之一折,加上他日夜在我耳边吹嘘的“地球最美的伤痕”——马岭河大峡谷,若不去我就成了乌龟老爷也不屑指认的龟孙子。说去就去,拍了很多自以为可以大炫天下的照片,看了一百多条飞流直下零点三千尺的秀气瀑布,遇见了一个姑娘,纯情的姑娘单纯得年芳九岁左右,我至今还留着同她秀下的照片,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她的剪刀手,那个时候,我真的仅仅是强壮,我笑得如花似玉笑得天真烂漫,如果你不信,我跟你赌一块大钱。

那个时候,我即兴赋诗一首,关于称赞马岭河大峡谷的,写的非常棒,就连我看来是二十一世纪最具潜力的伟大作家兼诗人的阿呆也转发了,心里的美滋滋大可不必说。

2017年贵州省公务员笔试考试结束后,我和老胡一起杀到兴义,只为那梦中朝思暮想的神奇万峰林,如果万峰林没有生长发育在贵州省兴义市,老胡绝对不会去兴义,至少不会与我同道,没有吸引他的美景或美人的地方,就算周公吐哺他也不去。第一次到兴义时,由于时间仓促,我没能亲眼瞧瞧万峰林的真容,后来我才知道,那真是遗憾,就像三十八岁的老处男错过了苏小小的宽衣解带,你别想歪,人家是洗澡。

兴义市的火车真不给面子,兜兜转转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挪到兴义市的屁股上,阿呆和他的女朋友在租房里等得焦头烂额,只差没擦出火花。

“你们在兴义市五小下车,我来接你们。”阿呆先生如是说。事先可说好的,我去兴义,他女友就得下厨,做好吃的款待我。之所以转道兴义,还有另外一个令人激动的原因,找他打篮球去,如果可以,盖帽、抢断都行,只要开心就好。

在五小下车后,阿呆正在爬坡,头钻出来的时候,他笑得酷似一枚二百五,那个真诚那份憨厚还是当年的味,发型倒是换了一个,听说是他女朋友的懿旨,他不可不听,这是十佳好男人应具备的一项闪光点。

匆匆忙忙跟着他的屁股走,钻进小巷子,爬上楼梯,他的女友倚门而立,春萍是要学习古代的女子吗,然而,脸蛋红红出卖了她,又圆又红外加秀气,又是一枚小女人。

他两口子下午还有课,那就走吧,反正电饭煲里有饭,饭桌上白瓷碗里有青菜,钥匙已在我手,吃完睡觉觉,舒坦的开始。

老胡比我年长几岁,人间的繁文缛节学得比我多,前怕狼后怕虎,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其实大可不必。我和阿呆,七八年的友谊,哪怕我在他家里翻箱倒柜,只要不侵犯到他女朋友的内裤,我都好意思,因为睡过同一张床,吃过同一包辣条,拥抱过,也有过脸红脖子粗,这些就够了,不是吗?

(二)奇葩老胡

一碗炒蛋饭,青菜夹杂香菜,黄油看起来迷人,味道十足不错。老胡看了有些嫌弃,但是,我对自己的蛋炒饭信心十足,他终究吃得清澈见底。

饭毕,他嚷嚷着要去逛逛,要去就去吧,反正我不去,“你怎么这样?”我有一万个不去的理由,一则我要睡觉,剩下的是我有充裕的时间逛,何必非要强占旅途劳顿之后的片刻欣慰?

那么,我睡觉,他甩门而去。别说我不仗义,一万个理由我已统统告诉你。

大约一个小时后,他满载而归,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疑似陈圆圆瞟了他一点五眼,有一只眼睛因为角度问题,只可怜得瞟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