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了赚到更多的钱,许多商店,酒店,夜店,饭店也都纷纷更改时间,让这些水手们,还有行商们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这也让大多数的租界地区,港口周围的土地都成为了十分昂贵的商业用地,而能在港口周围买下一套房子的人,便是身份的象征。
李德看到这些,心里默默把这些东西记下了,等到了东非之后,经过两个月的实地考察,再结合自己曾经在各大租界看到过的许多事迹,最终整理成册,给徐清上了一道奏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而现在这份奏表,就在徐清的手中。
在这份奏表中,李德要求朝廷可以拨款给东非总督衙门拨一笔款项,专门用来负责处理海中泥沙所用,很多人应该都知道,非洲大陆很多地方都是沙漠,要么就是原始森林,然后气候非常的热,是一块很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这是大多数人对于非洲的印象,但其实非洲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尤其是东非沿海地区,就更不是这样的。
东非租界所在地,当地人叫做bereeda,宋人取其音译,便叫做布瑞达,对于这个地方,大家或许不是特别的熟悉,但若是说道索马里,想必知道一点国际政治的人都知道,这地方特产海盗,是一个著名的战乱国家,而布瑞达,便就位于如今索马里国内,他的位置在东非亚丁湾的出海口突出的地方,任何船只从苏伊士运河出来,都必须要经过这个地方,这也是为什么索马里能出海盗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是海运的重要节点,每年来往这里的船只数以百万计,也只有如此,才能培养出那么多的人来做海盗,不然要是换一个交通不便的地方,即便是没钱,想要当海盗也当不了。
在现代,因为政治的瘫痪,国家处于停滞运转之中,布瑞达的经济自然是非常差的,但是这个地方的地理位置却并不差,甚至称得上得天独厚,整个沿海的界限上,沙滩的面积并不多,大多数地方都是海岸线,虽然不是什么深水港,但也称得上是优秀的潜水港,以如今的货运船只,大部分是可以停靠在这里的,但是有一个问题非常的严重,那就是这里随着宋朝船只技术的发展,如今的船只越来越大,而布瑞达的港口容量却十分的有限,如今的虽然没有什么问题,可迟早这个问题将会对布瑞达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李德提议,希望朝廷拨款,可以把布瑞达周围海岸线,原港口地区的西侧进行深海清理,将地下的泥沙搬运到其他地方去,以增加水深,提高港口的船只运载量。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如今许多租界都开始随着船只的发展而慢慢开始进行修整,只不过大多数租界自己有钱,可以直接对港口进行修整,不需要向朝廷要钱来修,可东非殖民地却不一样,这里刚刚才经历过战乱,再加上建立的时间比较晚,所以并没有那么多的钱去挖海中的泥沙,像朝廷借钱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而第二条则是平整土地,布瑞达靠近海岸线,再加上气候湿润,导致在布瑞达的城市之中,植物非常的茂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身处在布瑞达这座城市中,经常会给人一种在夏威夷的感觉,淡蓝色的海水,金黄色的沙滩,还有比夏威夷还要美丽的辽阔土地,这确实很让人心怀神往,可这用来当旅游区的介绍自然很好,但布瑞达却是要建立起一个大都市的,这样的地质条件自然就非常的不好了。
刚开始的时候李德还想干脆就放弃这里,重新建立租界了,不过这显然是异想天开,东非殖民地虽然不如那些建立时间长久的殖民地那样拥有百万级别的人口,可好歹也得有二十万人左右,其中还包括一万多名宋朝人,这么多的人,还有各种各样的设备,又岂是想搬就能搬的,再说非洲的土地本来就是如此,即便搬到其他的地方去,也不一样能够有布瑞达这样良好的条件,毕竟这里是亚丁湾唯一的出海口,这样优越的条件,便是有些不能忍受的地方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当然,地质条件也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以让土地更加适应城市的发展,一个就是修建柏油路和水泥路,以改变城市之中石板路和泥路为主的道路建设,这些泥路和石板路,或许在一些亚热带地区还没什么,但在这赤道地区,只需要几天的功夫,那些杂草就会从各种孔洞里冒出来,然后将道路破坏殆尽,车子在上面开简直就像是做了过山车一样,这对于城市交通的发展显然是不好的,所以需要一笔钱来改善道路网,这也是李德所看重的。
第三条就是针对当地土著居民的了,李德建议,不要对当地百姓采取高压政策,而应该采取怀柔政策,比如说在布瑞达租界外的农田之中给当地的老百姓办几所学校,让当地的孩子可以接受到宋朝的先进文化,然后再让一些儒家学者和道士,和尚在郊区盖一些宗教寺庙,来改变他们的信仰,李德还建议,让徐清从宋朝派几个农学专家来,教导当地人怎么种地,以提高当地的亩产量,这样一来,每一个部落只要勤奋工作,便能够有充足的粮食,自然相互之间的争斗也会少了很多。
至于还有一些无厘头的争斗,李德建议租界对此施行最为严酷的法令,比如说凌迟处死,以此来惊醒那些想要挑起矛盾的人,用恐惧的刑罚来惩罚他们,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对于这样的建议,徐清有些不太喜欢,宋朝早已经在七年前便取消了凌迟、腰斩、人彘、炮烙等刑罚了,即便是那些身犯重罪的人,也最多就是五马分尸而已,这是如今最为严重的罪行才会收到的刑罚待遇,比如说杀死三人以上,叛国罪之类的恶劣行为,一般的杀人犯,也就是枪毙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