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上写明了,若他和云母都不在了,孩子还没成年的话,那么就将监护权交到兄弟的手里,云家的财产也由他监管。
云父也不算傻,说是监管,他也将自家的财物都列了详细的名单,并且进行了公证,还提早给两个孩子都分配好了。
不过要他们二十五岁才能接收全部的财物,之前,只是每个月给生活费。
随着年龄增加生活费的数目。
刚才那个少年,就是原主的双胞弟弟,云雅斌。
他们八岁到了就罗家,罗旭一开始真的对他们挺好的,本来他们自己就有生活费,根本不需要罗家给他们花钱,说白了,他们需要的是关心,和正确的教导。
刚开始的两年还不错,可是两年后,罗旭的公司遇到了难关,流动资金不够,他就挪用了云家的钱,想着等度过难关之后再补上。
可是难关过了,他却没有立刻把钱补上,而是觉得,钱嘛,放着也是放着,倒不如拿出来给他用用,想来自己的好兄弟也不会反对的。
于是,他又抽调了更大笔的钱出来,投入了公司。
要不是那些不动产无法变卖,罗旭肯定也会顺手卖了,钱拿来投资用。
可他的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他想做大,只是能力却有所不足,隔年碰到了金融危机,将云家的钱都亏进去了不算,他的本钱也缩水了不少。
所以,他就把主意又打到了云家的两个孩子身上。
在他看来,两个孩子嘛,有吃有穿就行了,拿着那么多的财物做什么?不是浪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