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凯恩罗德里格斯,根据多数人的评价,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
母亲常说,孩子生来是善良的。但在7岁那年,我把领居家的小孩推到了井里,眼睁睁地看着他淹死。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有些人天生就是邪恶的,比如我。这也解释了为什么,16岁那年,我用一根火柴点燃了邻居家的谷仓,把那对可怜的夫妻困在楼里活活烧死。
这件事击溃了我那可怜母亲脆弱的心理防线,她被镇长送到了当地的精神病院去。你问我为什么不是我父亲送去?哦,别提了,自打我出身以来就没见过他,天知道他是死是活,反正我也不在乎。
那天,我被送去了当地的法庭,具体流程冗长而繁琐,我只记得在我彻底睡过去之前,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我发现我中弹了……天啊,我流血了!我还没成年,还是个孩子啊!究竟是哪个天杀的恶棍会对一个孩子开枪?!
不过很快,报纸刊登了那个射击我的人。他是那户邻居的亲戚,在听说他们一家三口都死于我手之后就对我动了杀心……呵,一个可怜虫罢了,在朝我射击的几秒后就被当场击毙。不过拜他所赐,我在医院享受了几周的假期才被扔进监狱。
我太喜欢这个地方了,混乱、暴力、腐败、肮脏……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天堂。如果说每个人都身负使命降临这个世界,那么我的使命就一定是在这种祸土上称雄。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过去了一年,我已经成了这座监狱最年轻的头目。不过好景不长,没过几个月,某一天就在淋浴间里,我被几个手下合力用毛巾勒死。他们的眼睛里有些令我熟悉的东西,那是贪婪、嗜血、暴虐以及残忍。总而言之,他们取代了我,成为了新的领袖。
我本以为死后会下地狱,结果没想到来了这儿……也正是最初那一个月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比监狱棒上一万倍的地方!没有繁杂的法律,没有陈词滥调的道德,一个谁拳头大谁说话好使的世界!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里,我享受在任务中搏命的快感,也沉醉于欺凌那些让我感到不爽的软蛋,更是在大把大把的女人身上尽情纵欲。
也许是坏事做的太多了,大概是十个月前,一伙自诩正义的家伙在我执行任务时突然发动偷袭。哦,那真是太可怕了,直到今天,每当夜幕降临,只要一闭眼我就会回想起那个夜晚。
你以为我是怕那些打算取我性命的冒险者?不不不,事实上我替他们感到可怜。
那天晚上,我被他们五个围困在任务世界的一处盆地中,当时我浑身是伤,状态已是重伤,要不了多久就要断气。弥留之际,我听到他们讨论着把我的头砍下来带回去领赏,用那笔报酬找几个女冒险者发泄一下。哼,一听就是外行人,去哪里找便宜的好货都不知道……
不过很快,他们都闭嘴了。
一个身披银白色骑士盔甲的人,进入了我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