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1 / 2)

 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农民用镰刀收获庄稼,牧民用刀箭收割头颅

按照古老的惯例,每当秋高马肥的时候,这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会动战争。既是为了在过年之前捞取一笔外快,也是为了淘汰消耗掉难以供养的多余人口。虽然非常残酷,但却很是必要。

部落无法承担远征的给养,只能与自己的穷邻居相互残杀;大部落则会南下入侵月亮湖沿岸地区,劫掠那里相对富庶的村镇城邦;如果谁能成为这片高原的主宰,以及所有印加人的领头羊,那么他就会集结大军杀出麻里河大峡谷,进入那片物产丰富的热带雨林,为久困于寒苦之地的同胞们猎取财富、荣耀、土地和奴隶。

而~,高山之王特库姆塞已经宰这个国度二十多年了。尽管因为前段时间接连惨败的缘故,他的王冠一度摇摇欲坠,但是随着三十多万精灵军在一日内彻底覆没的消息传来,一切反对的声音都在刹那间化作了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就和过去十年间一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在这秋日的草原上被集结起来,无数的帐篷如同朵朵白云,如林的旌旗几乎要遮住蓝天,而那些兵器和甲冑上闪烁着的寒光是比阳光还要刺眼。代表王室权威的黑鹰战旗被竖立在每一支队伍前列,迎着北方雪山上吹来的朔风,猎猎招展。

在这漫无边际的大军之,一名略微有些驼背的华服老人背着双手,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凡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多么强壮的勇士,都会俯帖耳,如同绵羊一般温顺;凡是被他目光触及的地方,无论是再怎样桀骜不训的部落,都会敬畏地出欢呼。

他便是特库塞,统治这片土地的王。

现在,特库姆塞感觉自正处于一生中最为光辉的时刻。纠缠一生地强敌已经崩溃,成千上勇士俯效忠,而高原外面那片辽阔富饶的土地是已经被暴力拆迁掉了墙壁和大门,只等着他去入住。在如此美憧憬之下,这位年迈的君王再一次精神焕,仿佛一头矫健的雄狮,体内时刻充满了用不完的精力。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将之泄在女人肚皮上,但至少还可以将之泄夙敌头上。

他走一个个打着不同旗帜地队列,享受着战士们崇拜而敬畏的目光,并且时不时矜持地举起马鞭回礼。最后,特库姆塞登上了营地中央一座临时搭建起地高台,从怀里摸出一根卷轴,启动储存在里面的扩音魔法,故作威严地清了清嗓子,开始布例行的演讲。

“诸位可敬先生们。诸位来自全国各地地勇士们。我非常高兴能够看到你们汇聚在我地旗帜下。分享这次伟大远征地光荣!在这里。我先要感谢你们地信任与支持……”

与所形式远多于实质地万人大会一样。尽管特库姆塞预先搭建了高台。又从菲里手中搞到了几个性能不错地扩音魔法卷轴。但依然只有大约三分之一地人看得见又听得见。还有三分之一地人能看见却不能听见。至于最后那三分之一地人。干脆是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只能缩在营帐里呆起哄。

不过。有那么几位看客倒是很悠闲地漂浮在半空中。一边品尝着精美地茶点。一边用颇为挑剔地眼光对着下面地大军品头论足。就是所处地环境实在太拥挤了一些……三个人挤在一具施加了漂浮术地单人棺材里。还要塞进去茶几和靠垫。能不挤吗?

“这完全就是最典型地中世纪军队。一帮毫无纪律地乌合之众。”吸血鬼女教授蕾贝卡很不客气地说道。同时往嘴塞了一片杏仁饼干。“骑兵在战斗时地冲击力和组织力水平。大概能和野牛群看齐。至于步兵。能做到和兔子群一样就不错了。”

“兔子群?全都逃了还能算不错?”蕾妮很困惑地问道。

“总比疯狗群好。一小部分咆哮着冲上去动自杀性突击。另外地一大半人则回过头来反咬你一口!”蕾贝卡叹息着回答。“在卡尔萨斯留给我地记忆里。耐色瑞尔第一帝国末期地军队。差不多就是这种样子。上战场之前拼命勒索开拔费。上战场之后一打就垮。为了逃跑甚至经常将长官杀接下来还会抢在敌军之前。把即将沦陷地地区统统劫掠和屠杀一遍。美其名曰‘坚壁清野’。对于帝国人民来说。本队往往比费林魔葵更加可恶呢!”

她伸出一只纤细的玉手,朝下面那些散落得乱七八糟,仿佛雨后蘑般丛生的大小帐篷遥遥一指,“不过,这些印加人似乎对战争有着相反的观点。瞧瞧,预定安置两万士兵的营区里,却足足塞进去了五万人都不止,他们当这是打仗还是搬家啊!”

确实,在这片辽阔草原上汇聚起来除了大批非专业战士以外,还有一伙规模更加庞大的非战斗人群,其成分驳杂到了极点。主要包括占到四分之三人数的军人家属,企图低价收购战利品的流动商人、希望获得第一手货物的奴隶贩子、寻找创作灵感的吟游诗人、替士兵送信的民间信使、兼职廉价妓女的洗衣妇……几乎让出征变成了游牧民族的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