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救人(2 / 2)

就三尺半的距离把,也是对方可以将我斩杀在刀下的距离。这种时候如果有一丝的犹豫和迟疑,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拱手送上。

现在他们距我遥约六尺。

我闭上眼睛,心中一片清明。

五尺半。

无我无物,万念具净

四尺。

澄澈明灵,存乎一心。

三尺半。

透体圣光!

“哈!”我吐气开声,举枪射出,枪声伴随一道华丽圣光,在我身边划出一个径约一丈的完美射线。

我取的目标是咽喉。咽喉虽然比胸膛面积更小,但是更致命。

铮然一声,枪声瞬间划开九个咽喉,九股血泉在片刻之后喷上天空,但是我右手边一个洛克萨斯士兵,我却没有办法。

他是最后一个。

我这一击让他有了一瞬间的时间。

足以做出本能反应的一瞬间。也是足以救命的一瞬间。

他举刀朝我身上扔过来,我一个闪身,薄脆的弯刀刀锋擦着长袍而过,但是这短短的一顿已经足够他抽身而退。他的动作迅捷如兔,刷的一声就没入了高高的草丛中。我立刻提枪追上去。九具尸体在我背后齐刷刷地倒下去,我甚至没有想过去看一眼。

我必须追上他。

在这样的密林中,放一个敌人纵逃是十分危险的。他的刀已经扔掉了,但他还有弓有箭,随时可以在暗处给我一下子。

如果他还有其他同伴,那就更危险。

我和他素昧平生,无怨无仇,但是我一定要杀了他。这是战争,怜悯和仁慈没有存身之处。在这个时候,我根本不去考虑杀了他之后我会不会再为了这事而愧疚忏悔。如果在这种关头还优柔寡断的话,那我还不如干脆直接自己抹了脖子比较干脆些。

我一面劈开拦在面前的树枝和蔓藤,一面提气直追。但是这该死的丛林实在是太密,有好几次我都险些失去他的踪迹,幸好要在这种环境里奔跑,周围的环境能告诉我他的方位,所以我还是能一直牢牢锁定住他的位置。

六年的体力劳动的好处开始显现出来。随着最初的疲倦过去,力量源源不断涌出来。追逐持续了约一个小时后,那家伙终于停了下来。

他喘得厉害。我也好不到那里去,就算体力再好的人在茂密的树丛中狂奔一个小时,也受不了。

他回过头,一手撑着一颗大树,用恶毒仇恨的神情看着我。我眯着眼睛看着他,汗水刺痛我的双目,可我不敢眨眼。

立即掏枪瞄准。

他开口说话。

“你很强。”

我没有回答。我已经决心杀了他。如果你和一个人说了太多的话,你是很难下手杀死他的。

那个士兵忽然向我笑笑,毒蛇一般的笑容,然后立刻转身又跑。该死,太累了,没打中。我马上追过去,但是刚转过两棵树,我就停下了脚步。

我面前是一片忽然出现的开阔地,立着十余座帐篷和几根旗杆。

洛克萨斯的营地!

一直被我追逐的洛克萨斯士兵终于坚持不住跌倒在地上,四支张开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但是他的脸上全是满足的笑容。

因为他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大约有三十多个穿着皮甲的洛克萨斯人半弧形排开,手中的长弓弯如满月,蓝汪汪的淬毒箭镞正对着我。

他们离我不到五丈远,这个距离下,我的确可以一战,,但是他们的箭绝不会射空。并且是这是他们的营地,更多的洛克萨斯士兵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些皮肤黝黑的家伙怎么会事先做好准备硬接我这个不速之客的,也许是被追的这混蛋和我说话时悄悄用我不知道的方法发出了信号?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下子事情大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