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状元郎早生贵子(1 / 2)

 大中祥符五年,四月。

让京畿百姓津津乐道的不是殿试名次难产,而是自隋以下的科举取士从未禁止女子参与。

一纸诏书即能平息争议。

赵恒却以“古制如此”为由,回绝审刑院、大理寺、御史台、开封府、刑部的同声上请。

孝经有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

自古以来,事母至孝的倡导频率远高于事父至孝。

对赵恒来讲,所谓父爱只是一种形式,远远不抵母爱的用心、专一。

明文禁止女子应试,无异于从根本上否定女子社会地位。

夫妻一体,缘何以证?

母仪天下,从何说起?

赵匡胤、赵光义先后得位不正,“忠”之一事,早已荡然无存。

倡导臣民“孝”君,远比“忠”君更有说服力。

何况自古以来,就有“求忠臣必于孝子”一说。

“孝”为前提,并非“忠”。

而且大中祥符四年刚刚祀汾阴,地祇后土乃不折不扣的女儿之身。

坊间争议很快蔓延至朝堂。

明文禁止女子应试是绝对主流,王旦、王钦若这对政军首脑的立场难得一致。

赵恒坚决不从:“前代戎主、儿皇帝尚且不为。”

王钦若马上提出一妥协方案,绝非媚上,而是因为一道从眼角划至嘴角的爪痕。

赵恒都没能忍住关心:“卿何以至此?”

王钦若对曰:“臣夜驱狸猫而不慎。”

百官一边以“好大一只狸猫”调侃,一边否决王钦若提出的妥协方案。

在解状、举状上标明性别确实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女子应试,却也留下一种可能。

今日以“男”标明性别,他日不就能以“女”网开一面?

百官慢慢也回过味了,宫中不仅有皇后之设、还有太后之设,从根本上否定女子地位并不可取。

这时,当世大儒孙奭上疏举三例,请设节孝旌科,由地方推举而不应试,以彰母之慈、妻之贤、女之孝、贞之烈。

其一:“巴邑女清,用财自卫,不见侵犯,始皇帝遂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

其二:“西汉宣帝神爵四年夏四月,诏赐贞妇、顺女帛。”

其三:“东汉安帝开初六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

既然有例可循,赵恒也就甘之若饴。

但值此百废待兴之际,提倡贞洁,不合时宜。

于是,新设孝旌科。

由地方推举而不应试,以彰母之慈、妻之贤、女之孝。

……

可是,冤有头,债有主。

常州秦氏仍在店宅务名下的官屋暂住,由开封府负担一日三餐。

于情可悯,于法无依。

秦氏名节已丧尽,诉求也已一减再减,仅要求以萧十一娘续其兄婚约,否则只能一死了之。

寇玹、王迎三观尽碎,却又畏惧秦氏背后势力而不敢苛责,报周起知晓便想结案。

周起当然不肯留一后患在手,命二人请当事人商量。

寇玹、王迎相当为难,刘纬愿意商量,怎会凭空多出孝旌科?

刘纬真就点头答应了。

但有前提:开封府必须将侍兄极敬的萧十一娘列为来年孝旌科备选呈奏,成与不成则无所谓。

寇玹、王迎三观又碎一次,被告突然成了道德模范,让人情何以堪?

周起一眼看透刘纬用心:“这是想为景德二年、三年、四年的时任常州通判开脱,监门官并无验证男女之责,答应他!”

事实上,张怀素当初的冰释前嫌之举更像是一种示警。张崇贵之所以否认怂恿秦氏诣登闻鼓院,正是因为有人在背后如此行事,逼的他不得不作出澄清。

刘纬没想过去深究背后,本就是萧十一娘有错在先,能弥补、尽可能弥补。

萧十一娘惴惴回报:“嫂嫂应有死节之心。”

刘纬倒吸一口冷气,背后那人根本就没想过秦氏能成事,但其生死足以撼动举国观感。

刘纬很快就体会到周起的无奈:“答应她!”

萧十一娘手足无措:“奴……奴……如今已恢复女儿身,嫂嫂……嫂嫂……也不是真想同奴成婚,她……她是想要一个依靠……”

刘纬轻轻叹道:“虚名而已,我不在意,十一有什么可担心的?”

萧十一娘咬牙道:“嫂嫂是想要一个孩子……”

刘纬一锤定音:“那也得答应,安排她在光教院住下,小心奉承着,先磨其死志,以观后效。”

萧十一娘怏怏不乐:“奴知道了。”

刘纬斥道:“别不当一回事,你那些堂兄堂弟不是成天游手好闲吗?找一个机灵点的,回常州查查秦家姻亲最近哪一个鸿运当头。”

……

四月初七,悬而未决的殿试名次榜于东华门外。

进士科得刘纬而下及第者一百零八人,同出身者二十六人。诸科及第者三百二十四人,同出身者五十二人。

刘纬仅转一官,迁右司谏、直史馆。

但又有诏补之:自今第一人及第,金吾给七骑当直,许出两对引喝传呼。

一甲第二名、徐奭授将作监丞,第三、四、五名授大理评事,通判诸州。

四月初八,以金吾卫导从,先赴崇政殿谢恩,再诣国子监谒至圣先师,然后过堂拜宰相。

四月初九,宴新科进士于琼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