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末日抉择(2 / 2)

电光石火之间,张月悟出了阿姨与叔叔之间的问题症结。

“你放心,阿姨可以照顾好自己。封城的城市越来越多,趁现在交通还畅顺,你必须回去。非常时期,一家人应该在一起。”

“阿姨,我们也是一家人。我打过电话给母亲,她同意我留下。”

“月儿,听话。弟弟妹妹都还小,家里就你能帮忙。万一,我说万一啊,万一社会物流一断,家里买东西也不方便,你在家多少母亲有依靠,对不对?”

萧玉比张月更了解梁细妹的处境。

张建国走后,刘思英让远房亲戚的儿子接手了张建国的生意,自己控制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表面上的理由是梁细妹不懂生意,张月的弟弟张磊年幼,等张磊成年,这家业会交回给他。实际上,萧玉从刘思英和自己闲聊时的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中获悉,刘思英担心梁细妹再嫁,带走所有财产。

四十出头的女人,保养得当,风韵犹存,家财万贯,的确具有再嫁的机会和条件。以财产为威胁的筹码,让生命正当季的女人守寡,这不人道。

现代社会,对婚姻或是情感选择的干预早已不是出于道德观念的考量,而是利益的算计。比如财产,比如地位,比如社会脸面。

梁细妹和张月如果能够走得更亲近一些,也许女儿的思路会帮助梁细妹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法制社会,法律是最好的砸碎桎梏的工具。亲情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一味地退让,文明就不能有进步。这也是当年萧玉鼓励张月做律师的原因。社会畸形腐旧环境里出来的孩子,只有接触法律才能明白文明和正义。

深层面的想法萧玉没有告诉张月。缘,万事讲因果,母女之间亦有缘字,顺其自然,天然自在。危机时刻能够在一起,才会有进一步的亲近。

“阿姨,问一个问题。”

“什么?”

“您,您爱叔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