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谈仁义与商义(1 / 2)

 2—20盛东风问什么是仁义与商义。

步石答:大家都在用仁义这个词,那么仁义是仁和义呢?还是仁义是一完整的词?如果连这个都没有搞清楚的话,就请不要用了。仁义其实是一个完整的词。那么仁义这个事物有对立面吗?对立统一,用古老的理论来说的话,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仁义应该有对立的概念!对立的概念是什么?这其实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如果没有搞清楚甚至是无知,那么怎么能说清楚仁义呢?即你知道仁义是什么就自然应该知道它的对立面是什么。不明白仁义理论的缺陷而蒙昧着,那么越是鼓吹,越是放大它的缺陷。就要产生不善了。

不明白仁义理论的缺点,越是宣扬,缺点也同时播放。仁义理论的缺点的性质是任何理论都必然有的,比如物理学,里面只是讲物理,所以老子正面地用“绝学”来形容理论的这种性质。我已经讲过仁是有人的共存共荣信仰。在这里我换一个角度,人的生活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必须得—得利。精神生活必须认识—崇德。以德为立场而得到的全部意义即为仁义;以得为立场得到的全部意义为商义。仁义理论崇德而来到精神生活的层面,只看到精神事物。比如春天来了我送你一斤春茶,在仁义者眼睛里这并不是茶叶而是礼是情义。

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应该作何理解?它说明的是仁义理论将利益、物质划出义的概念之外!甚至将义和利对立起来了。可是老百姓身处现实之中,怎么办,只好自制理论——“先小人后君子”。有人说孝弟观是仁义理论、儒学文化的根,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仁是根。孝弟观是技术层面的事情。即在当时社会生产力情况下,家国之治的情况下,年轻劳动力的思想意识太重要了,要知道那时有将老迈的父母背上山放进山洞的习俗啊!

注意,不要歪曲石的意思,石十分看重孝悌观,但它是儒学文化的本的一方面。孝悌观的本质是方法论,是规则不是原则。石也不知自己讲清楚了没有。如果站在社会这个层面,从社会角度观察仁义的话,会是什么样的呢?简单的说,任何社会就两件事情或说两个问题,即生产与分配。那么仁义理论的意识在于分配。无意地忽视了生产,仁义讲多了,就有可能严重偏向分配了。

请问:拿什么来分配,巧媳妇难做无密之炊啊!这时仍然偏离,割股熬汤等二十四孝图出炉了,在清朝儒生们就是这样解决问题的。“分配”是仁义理论一个现实化的意识之根。合乎道德的“精神”是仁义理论追求目标。

注意,石并不认为这是儒生们造成的,儒家的根呀目标呀并没有错的,问题是统治者独尊儒术造成的,治理国家应该百家齐上阵!各显神通。解决生产的问题你怎么能问儒家呢?你应该去问一问科学家不就得了?他会告诉你科学养猪的技术,再传给老百姓。被独尊沾沾自喜,真的以为自己能包治百病,那自身有错了。应该向孔子学习善于说“我不知道”和“循循如也”。

老子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那么是指完全拒绝仁义吗?不是的!他是在说在思想上对仁义理念进行绝弃的操作直到极端,那么我们将来到仁义的反面而拥有“得”的“商义”(那时无此理念)。它会促使人们勤奋于得而拥有丰富的物质和利益,那么人们就有能力兑现自己的慈祥和孝顺。慈是父母的,孝是子女的。“复”是指孝、慈构成循环而一代代传递下去。

在“道法自然”的老子那里,一定对人的“得”的“自然物欲”有深刻的认识并肯定。他概括为“巧”和“利”。在它里面同样有弊端,所以也要进行“绝弃”的操作。老子说“绝巧弃利,使民不为盗”。动物都有自然物欲,由它发展而来的人的得欲,一定被道法自然的老子正视而批判。得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投机取巧、偷盗、生产和商业等。老子对其也进行了绝弃的操作,程度到“民不为盗”为止。那么这样的拒绝偷盗的得可算是合乎道的“道得”了。即得也有道要道得。石将道得命名为商义。商义从自然物欲出发来到合乎道地追求物质生活的层面。